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文件 >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
索 引 号 | sm09100-0120-2020-00116 | 文号 | 将征启公告〔2020〕12号 |
发布机构 | 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0-10-14 |
标题 | 将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12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9100-0120-2020-00116 | ||
文号 | 将征启公告〔2020〕12号 | ||
发布机构 | 县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0-10-14 | ||
标题 | 将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12 |
为实施将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将乐县公安局水南看守所新建专用道路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0.5443公顷
2.征地范围:东公路、西林地、南林地、北林地。
具体位置详见用地规划(或工作)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单位(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水南镇渡头村、新兴村、水南村、乾滩村、三班村、溪南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0月22日由水南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并与被征地权属单位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含青苗、地面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