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21-00126 文号将政地〔2021〕37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9-24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两山理论”研学基地项目用地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21-00126
文号 将政地〔2021〕37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9-24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两山理论”研学基地项目用地的批复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两山理论”研学基地项目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9-30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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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以划拨方式提供高唐镇上坊村“两山理论”研学基地项目用地的请示》(高政〔2021〕79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处高唐镇上坊村183766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你单位使用,作为“两山理论”研学基地项目用地。该地块已经省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号:闽政地〔2009〕234号),具体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

  二、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未经县政府批准并补交土地出让金,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项目建设应符合选址规划、消防、环保等要求,并按规定报批。项目建设中应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具体土地划拨和登记发证手续,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办理。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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