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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9100-0120-2021-00137 | 文号 | 将政〔2021〕3号 |
发布机构 | 将乐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1-10-21 |
标题 |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三明金溪水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通告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9100-0120-2021-00137 | ||
文号 | 将政〔2021〕3号 | ||
发布机构 | 将乐县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1-10-21 | ||
标题 |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三明金溪水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通告 |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三明金溪水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三明金溪水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工程为2021年水利省、市重大前期项目。根据市政府安排,本项目计划于2023年开工建设。
二、三明金溪水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工程的建设任务是以修复河湖水生态系统为主,兼顾保障水生态安全、改善水环境、保护水文化遗产和提升流域智慧管理水平,建设征地范围主要涉及古镛镇、水南镇、高唐镇、南口镇、黄潭镇、万全乡等乡(镇)。其中古镛镇涉及其下辖的解放村、新华村、胜利村、积善村、文曲村、和平村、桃村、山门村等;水南镇涉及其下辖的乾滩村、渡头村等;高唐镇涉及其下辖的高唐村、常口村等;南口镇涉及其下辖的南口村、松岭村、温坊村、蛟湖村、孙坊村等;黄潭镇涉及其下辖的黄潭村、元埕村、里地村、祖教村、泰村、大言村、将溪村、西湖村等;万全乡涉及其下辖的万全村、常安村、竹舟村等;以及将乐国有林场、邓坊采育场、楼杉林业采育场等。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明金溪水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严禁进行任何永久性或临时性的基本建设(扩建、改建和续建),已批准的项目不得再建,在建项目应停建;严禁新开荒,造地活动以及新种植果树、竹类等经济作物或林木。
四、严格控制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的人口迁入。在本通告发布后,除出生落户和正常婚嫁、军人转业退伍、大中专毕业生及“两劳”人员回原籍等按规定准许迁入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迁入;属非正常分户或突击分户的,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分(立)户手续。
五、凡违反本通告规定迁入人口、分立户籍、增建(抢种)地面附着物等行为的,一律不得列入工程建设征地实物调查和补偿范围。
附件:三明金溪水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工程建设范围示意图
将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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