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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9100-0120-2023-00151 | 文号 | 2023年第6号 |
发布机构 | 将乐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3-11-08 |
标题 | 将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9100-0120-2023-00151 | ||
文号 | 2023年第6号 | ||
发布机构 | 将乐县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3-11-08 | ||
标题 | 将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
按照《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等有关规定,我县组织编制了《将乐县高唐镇生态产业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相关部门及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意见。现将该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告,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告期间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将乐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位置:将乐县高唐镇,涉及高唐村。
二、用地面积:4.1013公顷。
三、用地范围:高唐镇镇区东北部,园区北侧为金溪,南至国道G528,西至高唐镇福星新型住宅小区,东至国道G528。
四、公告期限: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6日(七个工作日)。
五、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将乐县三华南路48号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598-2322565。
附件:将乐县高唐镇生态产业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
附件
将乐县高唐镇生态产业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基本概况
(一)成片开发位置
本次成片开发区位于将乐县高唐镇高唐村,距县城约20公里,距福银高速公路接口18公里。
本次成片开发涉及将乐县高唐镇高唐村,共1个镇1个村,涉及国有道路,不涉及省级和国家开发区。
(二)成片开发范围
本次成片开发的范围位于高唐镇镇区东北部,园区北侧为金溪,南至国道G528,西至高唐镇福星新型住宅小区,东至国道G528。
(三)土地利用现状
本次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4.1013公顷。其中:农用地1.8636公顷,建设用地0.5156公顷,未利用地1.7221公顷。
二、用地规划主要用途、实现功能及公益性用地比例
本次成片开发用地总面积4.1013公顷,主要用途为高唐镇生态产业园的开发建设。其中工业用地面积2.0836公顷,实现生态产业相关企业建设;公园绿地面积1.5021公顷,改善园区环境,发挥防灾避险功能;公路用地面积0.5156公顷,实现交通运输功能。
公益性用地为公园绿地、公路用地,面积2.0177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49.20%,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的规定。
三、实施计划
本次成片开发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3.5857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批复后的两年内,2年内实施完毕。其中:批复后第一年实施面积2.0836公顷,完成比例58.11%;批复后第二年实施面积1.5021公顷,完成比例41.89%。
四、征求意见情况
2023年10月24日,县政府组织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直相关部门、相关专家学者的意见,经充分讨论,同意本次成片开发。2023年10月31日,高唐镇高唐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经充分讨论,同意本次方案,并根据相关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方案。
五、结论
本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内,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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