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卫生计生监督所2020年度报告公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28685057498E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0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将乐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将乐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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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供卫生监督保障。 负责各类卫生许可的申请受理与组织审核;开展卫生监督检查、抽样送检;对危害公共卫生的突发事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执行处罚决定;负责受理的投诉、举报、法律咨询和卫生监督工作的稽查;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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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将乐县府前西路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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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绍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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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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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核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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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将乐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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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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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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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1 |
2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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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将乐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公益 |
从业人数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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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2020年3月申请变更住所、举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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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日常监管工作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1.我县城区范围内有公共场所169家,截至目前新发卫生许可证64家、延续12、变更6家。 2.开展公共场所日常监督检查506户次,限期整改20户,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20份。查处无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美容场所并非法开展医疗美容1家,罚款人民币15000元。 3.对全县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卫生监督量化管理,监督覆盖率100%,其中旅店业A级2家,B级9家,C级30家;游泳场所A级1家,B级1家,C级4家;公共浴室B级4家,C级8家。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1.今年共监督检查市政水厂1家、乡镇水厂11家,重点检查各单位涉及卫生安全产品使用、取水点卫生防护、水处理工艺、卫生管理情况、水质检测情况等,今年共检查市政供水4家次,乡镇水厂11家次。抽检市政水厂水样76份、合格率100%,抽检8家乡镇水厂的出厂水与管网末梢水样32份、合格率6.25%。 2.原城区二次供水单位数原有4家,倒闭1家(宾馆)目前共3家。对4家二次供水单位的水质进行抽检,合格率100%。 (三)学校卫生监督 今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主,在县教育局、卫健局的组织领导下,对全县21所学校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巡回式指导检查,从组织管理、人员管控、场所管控、防控物资储备、防控知识宣传方面展开监督,重点检查了学校“两案八制”的制定及落实情况、防控知识宣传培训、教室、宿舍等通风及消毒措施、防控物质储备、生活饮用水管理、隔离观察场所建立、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等。共出动卫生监督员70人次,出动车辆26车次,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指导,并下达监督意见书20份。 (四)医疗服务监督 1.以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为重点扎实推进医疗卫生监督工作,依据2020年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辖区内重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情况监督,严格督查个私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开诊停诊,并督促其做好发热病人登记、转诊、个人防护用品佩戴使用,疫情报告等疫情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发生及扩散。 2.积极推进辖区一级以上医疗机构驻点监督工作,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以“双随机”方式确定驻点监督对象,确定并完成将乐县总医院、安仁乡卫生院、南口镇中心卫生院等三家医疗机构的驻点监督工作,针对驻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执业不规范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督促该医疗机构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促进医疗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3.在新冠疫情期间,认真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监督巡查力度,规范医疗执业行为违法医疗行为处罚。全年共对辖区内109户医疗机构进行了155户次监督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4份,发现非法行医案件3起立案查处3起,结案2起,共计罚款80000元,没收非法所得3984元;接到乡镇协管员非法行医信息举报5件次,其中调查落实查处非法行医行为1起,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并处50元以下罚款。 (五)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 1、工作情况 今年对将乐县洁康餐具消毒经营部、将乐县贝尔餐具消毒服务部进行了12户次检查,出动车辆12车次,监督员36人次。主要对餐具消毒的工艺流程、车间环境、人员卫生及培训、消毒剂的合格证明、日常生产记录、包装及标签、餐具检验报告等方面进行检查。对2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各抽检12批次120份样品,经县疾控中心检测全部合格。 2、行政处罚 对将乐县洁康餐具消毒经营部检查发现其未建立并遵守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对将乐县洁康餐具消毒经营部做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现已整改完成。 在将乐县贝尔餐具消毒服务部的消毒餐饮具现场监督发现一套消毒餐饮具内杯子有污渍残留,一套消毒餐饮具内杯子有污渍残留,该行为违反了《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一条对将乐县贝尔餐具消毒服务部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后经采样疾控检测合格,已整改完成。 3、工作特色 “一品一码”作为今年重点项目,目前将乐县两家餐饮具消毒单位已完成网上注册,网上赋码工作,二维码已经联系包装膜生产厂家印制。现出厂的消毒餐具均印有“一品一码”。 “敞亮工程”作为我县食品安全今年重点工作之一,由县财政拨出专款,在我县食品生产、经营、流动环节重点单位以及相关的食品安全重点单位的关键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监管人员可以24小时实时在线监管,切实做到监管不留死角。目前已完成招标工作,监控安装工作正由中标单位稳步开展。 (六)放射卫生监督 我县共有20家放射诊疗机构,今年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1家,放射诊疗许可证变更1家,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17家。从事放射卫生工作人员65人,均参加个人剂量监测,剂量监测率100%,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率为100%。今年进行日常性卫生监督26户次,发现一家诊所的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许可证,依法给予罚款1000元,现已经结案。 召开放射工作人员防护知识和法规知识培训班,重点讲述放射卫生防护基本知识、放射卫生法规标准、职业性外照射个人检测规范要求等内容,参加培训50余人。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进行考试,通过率100%,现场发放《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合格证》。 (七)传染病防治监督 1.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 分类监督综合评价主要检查内容为:综合管理、预防接种、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监督抽检8项。检查对象为3家二级医疗卫生机构,12家一级医疗卫生机构,23家未定级医疗卫生机构,1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家采供血机构。 检查结果:辖区内机构数112家,监督检查40家,评为优秀单位37家,合格单位3家,不合格单位0家,重点监督单位0家。本年度针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我所共检查机构数40家,出动80人次,40车次,下达监督意见书3份,违法处罚0起,立案0起。 2.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工作 监督系统上报关于医疗废物检查118次,共出动监督员近240人次,对辖区内二级医院、疾控中心、单采血浆站、妇幼保健院、社区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私诊所等112家机构进行了专项督查。全县城区及乡镇一级医疗机构基本实现医疗废物集中收集交由三明绿洲公司统一处置,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均采用“小箱进大箱”的模式,根据辖区管理范围,与上一级医疗机构签订了转运协议,并及时收集、转运医疗废物。同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1家未按规范要求开展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个私诊所进行了立案处罚,共计罚款人民币6000元(合并在医疗案件中)。 八、职业卫生 我县共有40多家企业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目前申报了43家,主要是矿山、轻工业、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等。 (一)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加大了对职业危害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人群的监督检查力度,全年共检查产生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的用人单位32家,当场责令改正17家,限期责令改正15家,下达职业卫生整改指令书16份,填写现场检查记录15份,现有14家整改到位。对2家企业进行了立案,并做出了罚款人民币0.7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宣传新的《职业病防治法》,开展企业全面职业危害调查活动。2020年4月底开展了职业病防治周宣传活动,到10家企业,2个社区开展了宣传,制作横幅2副,宣传传单500多份。 (三)在全县范围内以有毒有害作业场所为重点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新增申报19家,并对申报企业逐一建立职业卫生监管档案。 (四)为了全面落实高尘毒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召开了1次11个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定了部门责任目标与责任清单。今年督促了1家企业开展了“三同时”、4家企业开展职业危害因素评价、28家企业开展职业卫生检测。 二、“双随机”工作 2020年双随机抽查共抽取任务数40个,已完成任务40个,关闭1个,完成率95.45%,完结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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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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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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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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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黄雯婷联系电话:133****5389 报送日期:2021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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