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关于调整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

日期:2021-10-08 08:09 来源:将乐县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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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一步恢复我县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研究,即日起将我县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有序恢复开放相关场所、活动 

1.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社会麻将馆、棋牌室等场所,电影院、网吧、酒吧、KTV、台球室、茶室、足浴场所等经营场所,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等室内体育经营场所在执行相关行业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放。

2.各类会议、培训、演出、校外培训机构所有线下培训活动,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业余训练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在制定相应疫情防控方案,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正常举办,提前3天向主管部门报备,不再需要审批。

3.酒店、餐馆举办、承办50人以上的宴席、聚会实行宾客名单实名制备案,由承办酒店保留1个月备查,并按照“谁承接,谁负责”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公职人员操办婚丧等活动按照“谁邀请,谁负责”原则,由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其它人员须报属地乡(镇)备案,坚决不邀请正在医学健康管理人员参加。

4.全县A级景区、其它游乐场所在落实“限流、预约、错锋”等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正常开放;各宗教(民间信仰)场所、集体宗教活动在执行相关行业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开放。

 

二、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1.全县各机关单位、所有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继续落实“三码联查”,未接种新冠疫苗者(禁忌症患者除外)要及时落实接种,强化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要求。

2.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行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各行业严格落实“三码联查”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如发现未落实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3.广大市民要树立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自觉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对落实“三码联查、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不力、未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经营主体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将乐县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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