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3-27 23:03 来源:将乐县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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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应对当前境内外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减少清明期间祭扫活动引发的人员聚集性感染风险,根据《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势,现就2022年我县清明祭扫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属地防控责任。各乡(镇)要广泛宣传重点人员健康管理政策,积极劝导外出人员、海外乡亲在清明期间不返乡。要切实加强入(返)将人员健康筛查,严格落实精准防控措施(明肺炎应指综〔2022〕11号、明肺炎应指综〔2022〕14号)。要配足配强人员加强安全管理和道路管控,劝返前往祭扫的群众,严禁群众到山头、林地、墓地使用明火、烧纸焚香、燃放烟花爆竹等,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对拒不遵守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者,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各乡(镇)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大力宣传现代祭扫理念,引导群众自觉遵守规定,倡导网络祭扫、云祭扫等祭祀方式,通过建立亲属微信群、制作微视频、思念卡等绿色简约方式寄托哀思,推动丧葬礼俗改革,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

三、暂停殡葬服务场所祭扫活动。全县暂停组织集体祭奠、公祭等群体性祭扫活动,暂停全县城乡所有公墓(陵园)、骨灰楼(堂)、寄存骨灰的宗教场所等祭拜场所现场祭扫活动,其中,县殡仪馆陵园和骨灰楼由县殡仪馆工作人员代为统一祭扫,县殡仪馆清明节期间将开展网络祭扫和预约代祭服务,需网络祭扫的可关注近日将适时公布的相关信息,需代祭的可拨打电话0598-2334169联系。

清明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值班值守和工作情况反馈,县民政局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认真执行全国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制度(县民政局联络人:冯永辉,联系电话:2334169)。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将乐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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