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将乐县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1-06-21 09:48 来源: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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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将乐县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将乐县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工作方案

  推进民营企业在闽投资兴业,是省委、省政府继去年福建省推进与中央企业项目合作洽谈会后又一战略举措,根据工作部署,拟定于2011年第三季度在北京举办福建省民营企业产业项目洽谈会(以下简称“洽谈会”)。为做好参加洽谈会的各项组织筹备工作,推进我县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依托洽谈会平台,紧紧围绕我县“五大战役”的发展目标,以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为目的,以完善产业链为重点,以经济开发区为载体,在全县形成新一轮民营企业投资热潮,促进民营经济上新水平,打造成支撑我县经济内生增长的重要力量。
  二、工作原则
  (一)强化政府主导。建立健全民营企业项目对接平台和招商引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工商联、商会、协会等各类商协会作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对接招商活动,形成政府主导、协会搭桥、企业唱戏的工作机制。
  (二)突出企业主体。充分发挥企业在项目对接过程中的主体作用,调动企业经营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大项目、好项目寻求合资、合作,努力形成市场运作、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的项目招商新格局。
  (三)注重市场运作。以资本、技术、品牌为纽带,通过资源开发、产业配套、资产重组、园区开发等合作模式,采取驻点招商、以商招商、委托招商、小分队招商等多种形式,宣传、推介项目,加快推动项目对接。
  (四)实现互利共赢。充分发挥我县资源、生态、产业的比较优势,通过交流合作,吸引民营企业到将乐投资发展、做强做大,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带动全县产业优化升级。
  三、工作目标
  外出开展项目对接活动2场以上,实现策划招商项目16个以上,实现签约合同或协议项目投资额45亿元以上。各有关单位具体目标任务详见附件2。
  四、组织领导
  成立将乐县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见附件1),成员单位由县委宣传部和县经贸局、发展和改革局、工商联、农业局、林业局、科技局、外经局、旅游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等有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各项工作(联系电话:2322801,传真:2322125)。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县经贸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做好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编发并上报工作简报,做好项目推介、对接协调工作,负责工业合作项目对接、签约的指导和落实工作,负责做好项目对接期间后勤保障工作。
  (二)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编制招商项目目录,牵头组织对招商项目的审查和组织协调工作;收集、汇总项目对接成果,定期通报项目对接进展情况,负责洽谈会上台签约项目的落实工作;协调需要上级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项目,协调有关项目落地配套基础设施等问题;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合作项目对接、签约的指导和落实工作。
  (三)县工商联负责与上级工商联系统的联系渠道,负责联络国内知名民营企业、县外将乐商会、外地在将商会,建立联络机制,邀请国内知名民营企业参加我县项目对接活动,为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牵线搭桥。
  (四)县农业局负责农业产业化合作项目对接、签约的指导和落实工作。
  (五)县林业局负责林产工业、生物医药合作项目对接、签约的指导和落实工作。
  (六)县科技局负责协调有关科技项目的洽谈、咨询工作;负责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合作项目对接、签约的指导和落实工作。
  (七)县外经局负责外资项目的协调和进出口政策指导等有关事项;负责外资合作项目对接、签约的指导和落实工作。
  (八)县旅游局负责旅游产业合作项目对接、签约的指导和落实工作。
  (九)将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开发区内落地项目服务的有关工作。
  (十)县委宣传部负责我县项目对接活动、赴京参加洽谈会等工作及成效的宣传报道。
  (十一)县财政局负责落实项目对接活动、赴京参加洽谈会等经费保障工作。
  五、工作机制
  (一)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从发文之日起至今年年底,每月5日和20日前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项目对接成果。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后,及时报送县政府和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建立工作小组。在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项目组、宣传组3个工作组,各组由1个牵头单位和相关配合单位组成,牵头单位负责落实本组的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的细化和具体分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1.综合组:负责我县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汇编政策,编发简报;做好项目推介、对接协调工作;落实参加北京洽谈会的客商名单;做好赴京参会的后勤保障工作。
  牵头单位:县经贸局;
  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科技局、外经局、旅游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工商联。
  2.项目组:负责编制招商项目目录,上台签约项目的落实、组织协调及成果统计;对招商项目的审查和组织协调;我县招商项目的审查把关,协调需要国家、省、市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项目,协调解决项目对接落地中存在的问题。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配合单位:县经贸局、农业局、林业局、科技局、外经局、旅游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工商联。
  3.宣传组:负责制定我县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的宣传工作计划,协调沟通县内外新闻单位做好我县项目对接活动、赴京参加洽谈会等工作及成效的宣传报道工作。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县经贸局、发展和改革局,县工商联。
  六、进度要求
  (一)4月进度安排
  1.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出台推动我县产业项目对接的配套政策措施。
  2.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项目策划和招商项目简介的编制工作,收集、汇总招商项目,并完成招商项目目录编印工作。
  3.县经贸局、发展和改革局着手组织对全县民营企业项目对接情况的调查摸底;收集、汇总各部门在项目对接洽谈过程中需要县里协调解决的问题。
  4.县工商联着手与上级工商联系统、县外将乐商会、外地在将商会和国内知名民营企业联系,建立联络机制。
  5.各成员单位以小分队的形式组织项目业主到民营经济发达的地区开展招商推介和项目洽谈对接,争取谈成一批协议或意向合作项目。
  (二)5~7月进度安排
  1.继续外出开展小分队招商活动。各成员单位出外招商不少于2次,其中5月底前要完成一次外出招商活动。
  2.通过推介、洽谈,做好拟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扩大项目对接成果,谈成一批合作项目。
  3.县领导带队赴浙江、上海、江苏、厦门、泉州等地,就重点在谈项目进行深化推介、对接,促成项目合作。
  4.各成员单位根据项目对接情况,将拟参加北京洽谈会的客商名单、项目签约双方名单推荐上报到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8~9月进度安排
  1.继续做好项目对接洽谈工作,汇总项目对接成果,确定我县参会上台签约项目,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根据省里确定洽谈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会议议程,提出参会工作具体要求和事项。
  3.县政府组成代表团赴北京参加洽谈会。
  4.完成会议总结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民企产业项目对接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策划项目。县有关单位要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和《福建省鼓励民营经济投资产业导向目录》,结合我县“十二五”发展规划,策划、筛选一批能够延伸产业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县域经济实力的项目推出对接。
  (三)主动开展对接。县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突出重点区域、大型民企,特别是中国500强民营企业,主动出击,开展项目对接洽谈。要创新招商方式,充分发挥企业、工商联、商会、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与省外内民营企业的沟通联络,加大项目对接力度,确保对接一批合作项目。
  (四)强化跟踪落实。县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切实抓好对接项目的跟进落实工作,强化调度,持续对接。
  (五)加强协调服务。各有关单位要尽早研究项目准入、审批、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工作,做好项目洽谈、签约、实施等各个环节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各成员单位在项目对接过程中,需要县政府帮助推进的事项,应及时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将根据需要,适时带队外出统一推介对接,深化合作洽谈,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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