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农业局 将乐县财政局关于统筹下达2018年度扶贫结余资金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8〕115号)精神和有关要求,为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到精准帮扶、精准施策,根据前阶段摸底调查情况,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决定统筹下达2018年度部分省级扶贫结余资金14.42万元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170万元、合计184.42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资金补助
(一)收回光明乡等结余造福工程搬迁补助资金14万元(闽财农指〔2018〕70号结余资金),其中调剂给漠源乡2018年造福工程搬迁补助资金7.5万元。(附件1)
(二)统筹造福工程回收资金6.5万元、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结余0.3万元(闽财农指〔2018〕70号结余资金)、创业农户培训结余资金0.12万元(闽财农指〔2018〕43号结余资金),合计6.92万元,用于扶持全县9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生产增收项目,每户平均补助744元。(附件2)
(三)扶持贫困村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建设项目170万元。(附件2)
1.光明乡永吉村田间机耕路硬化项目补助15万元;
2.黄潭镇泰村农田防洪堤建设项目补助20万元;
3.白莲镇古楼村村民饮用水安全提升工程补助30万元;
4.万全乡阳源村芙蓉李基地道路硬化工程补助20万元;
5.万安镇正溪村正寺线通村公路项目补助10万元;
6.大源乡崇善村机耕道、村道硬化工程项目15万元;
7.安仁乡石富村大坪上至石富灌渠修复工程补助20万元;
8.余坊乡周厝村安全饮用水提升改造工程补助40万元。
二、抓好工作落实
各有关乡镇应抓紧研究下达本批次补助资金,原则上应在2018年12月25日前拨付到人到户到项目,形成实际支出,防止资金结转结余影响年终绩效考核,并将资金安排方案报送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同时,及时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福建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
三、强化资金监管
各有关乡镇要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要结合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加快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防止资金结转结余。要改进资金使用方式,强化项目精准带贫减贫机制和风险防控措施。要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44号)和《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扶办〔2018〕43号)有关规定,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
附件:1.2018年度造福工程搬迁补助资金回收明细表
2.2018年度扶贫结余资金与省级财政专项扶贫
发展资金补助一览表
3.2018年度扶贫结余资金与省级财政专项扶贫
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将乐县农业局 将乐县财政局
2018年12月20日
附件1:
2018年度造福工程搬迁补助资金回收明细表
乡 镇 |
回收金额 (元) |
光明乡 |
46000 |
白莲镇 |
4000 |
黄潭镇 |
40000 |
万安镇 |
3000 |
安仁乡 |
23000 |
大源乡 |
7000 |
余坊乡 |
17000 |
合 计 |
140000 |
附件2:
2018年度扶贫结余资金与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
补助一览表
乡 镇 |
扶持贫困户 发展生产 |
2018年造福工程搬迁补助 |
扶持贫困村建设 小型公益性项目 |
合 计 (元) |
|
户数(户) |
补助金额 (元) |
补助金额 (元) |
补助金额 (元) |
||
古镛镇 |
16 |
11904 |
—— |
—— |
11904 |
水南镇 |
— |
— |
—— |
—— |
—— |
高唐镇 |
5 |
3720 |
—— |
—— |
3720 |
漠源乡 |
8 |
5960 |
75000 |
—— |
80960 |
光明乡 |
4 |
2976 |
-46000 |
150000 |
106976 |
南口乡 |
7 |
5208 |
—— |
—— |
5208 |
白莲镇 |
11 |
8184 |
-4000 |
300000 |
304184 |
黄潭镇 |
4 |
2976 |
-40000 |
200000 |
162976 |
万全乡 |
3 |
2232 |
—— |
200000 |
202232 |
万安镇 |
6 |
4464 |
-3000 |
100000 |
101464 |
安仁乡 |
15 |
11160 |
-23000 |
200000 |
188160 |
大源乡 |
5 |
3720 |
-7000 |
150000 |
146720 |
余坊乡 |
9 |
6696 |
-17000 |
400000 |
389696 |
小 计 |
93 |
69200 |
-65000 |
1700000 |
1704200 |
附件3:
2018年扶贫结余资金与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
绩效目标表
项目单位 |
产 出 指 标 |
效 益 指 标 |
||
质量指标 |
时效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
资金使用要求 |
资金年度支出情况 |
指标1:帮助贫困户(脱贫户)发展产业,提升脱贫质量 |
指标2: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
古镛镇 |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
无 |
水南镇 |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
无 |
高唐镇 |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
无 |
漠源乡 |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
无 |
光明乡 |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
无 |
南口乡 |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
无 |
白莲镇 |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
无 |
黄潭镇 |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
无 |
万全乡 |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
无 |
万安镇 |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
无 |
安仁乡 |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
无 |
大源乡 |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
无 |
余坊乡 |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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