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乡关于2020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1.1万元发展生产资金补助的分配方案

日期:2021-01-04 21:02 来源:将乐县安仁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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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场):

  根据《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将乐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将农〔2020〕81 号)文件精神,划拨给我乡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的11000元扶贫资金,现根据各村(场)摸底情况,切实推动贫困户发展生产,现将资金分配方案制定如下:

  一、分配对象和资金用途

  用于我乡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以来已实际或确定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下经济、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农家乐”等项目。

  二、实施步骤

  (一)入户调查摸底。乡村两级(至少2人)逐一入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调查贫困户2020年以来已实际或确定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下经济、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农家乐”等项目规模情况,并将摸底情况统一上报乡扶贫办。

  (二)公示。根据入户调查情况和审核意见,对已实际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下经济、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农家乐”等项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资金进行测算,报乡党委政府研究,乡村两级进行公示。

  (三)划拨资金。公示无异议后,根据《2020年安仁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一览表》,将分配给贫困户的扶贫资金逐一进行发放,由贫困户签字确认。

  三、资金补助标准

  调查摸排2020年以来贫困户已实际或确定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下经济、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农家乐”等项目情况,根据摸排出的情况进行统计,摸排统计16户,补助标准按:养殖家禽(鸡/鸭/鹅)规模10只-20只(不含20只)以下的每户分配金额100元,20只-50只(不含50只)每户分配金额300元,50只-100只(不含100只)每户分配金额800元,规模达100只-130只(不含100只)每户分配金额1000元,规模达130只以上的每户分配金额1300元;养蜂规模5箱(含5箱)以下的每户分配500元,5-10箱的每户分配金额1000元,10箱以上(含10箱)的每户分配金额1500元;如同时发展多种项目的,以补助资金最高的为准,具体补助标准可按实际情况微调,此次补助共计11200元,以上补助不得用于非生产性开支。

  附件:安仁乡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分配一览表

  安仁乡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9日

  附件1:

  安仁乡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分配一览表

   安仁 乡                               2020年11月9日

序号

户  主

所在村(场)

项目类型

项目内容

发放资金

(元)

备注

1

朱义顺

半岭

养殖业

养鸭子120只

1000

 

2

朱义章

半岭

养殖业

养鸭子160只

1300

 

3

朱良信

半岭

养殖业

养鸭子120只

1000

 

4

梁小文

半岭

养殖业

养鸭子100只

1000

 

5

余勇财

上际

养殖业

养鸡鸭40只

300

 

6

张祥妹

上际

养殖业

养鸡鸭107只

1000

 

7

郑家晖

泽坊

养殖业

新增养殖蜜蜂22箱

1500

 

8

池会锦

泽坊

养殖业

养鸡鸭32只

300

 

9

李应财

余坑

养殖业

养鸡鹅25只

300

 

10

朱冬贵

余坑

养殖业

养鸡20只

300

 

11

杨宗善

石富

养殖业

养鸭16只

100

 

12

陶本通

洞前

养殖业

养鸡鹅21只

300

 

13

童水生

蜈蚣鼻

养殖业

养鸡鸭14只

100

 

14

朱代宗

泽坊

养殖业

养鸭150只

1300

 

15

郑家顺

泽坊

养殖业

养鸭150只

1300

 

16

张道珠

元洋

养殖业

养鸡鸭13只

100

 

合计

11200

 

  注:项目类型包括:特色优势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电子商务、流通配送;其他生产及服务项目不要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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