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乡关于2020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1.1万元发展生产资金补助的分配方案
各村(场):
根据《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将乐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将农〔2020〕81 号)文件精神,划拨给我乡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的11000元扶贫资金,现根据各村(场)摸底情况,切实推动贫困户发展生产,现将资金分配方案制定如下:
一、分配对象和资金用途
用于我乡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以来已实际或确定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下经济、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农家乐”等项目。
二、实施步骤
(一)入户调查摸底。乡村两级(至少2人)逐一入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调查贫困户2020年以来已实际或确定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下经济、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农家乐”等项目规模情况,并将摸底情况统一上报乡扶贫办。
(二)公示。根据入户调查情况和审核意见,对已实际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下经济、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农家乐”等项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资金进行测算,报乡党委政府研究,乡村两级进行公示。
(三)划拨资金。公示无异议后,根据《2020年安仁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一览表》,将分配给贫困户的扶贫资金逐一进行发放,由贫困户签字确认。
三、资金补助标准
调查摸排2020年以来贫困户已实际或确定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下经济、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农家乐”等项目情况,根据摸排出的情况进行统计,摸排统计16户,补助标准按:养殖家禽(鸡/鸭/鹅)规模10只-20只(不含20只)以下的每户分配金额100元,20只-50只(不含50只)每户分配金额300元,50只-100只(不含100只)每户分配金额800元,规模达100只-130只(不含100只)每户分配金额1000元,规模达130只以上的每户分配金额1300元;养蜂规模5箱(含5箱)以下的每户分配500元,5-10箱的每户分配金额1000元,10箱以上(含10箱)的每户分配金额1500元;如同时发展多种项目的,以补助资金最高的为准,具体补助标准可按实际情况微调,此次补助共计11200元,以上补助不得用于非生产性开支。
附件:安仁乡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分配一览表
安仁乡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9日
附件1:
安仁乡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分配一览表
安仁 乡 2020年11月9日
序号 |
户 主 |
所在村(场) |
项目类型 |
项目内容 |
发放资金 (元) |
备注 |
1 |
朱义顺 |
半岭 |
养殖业 |
养鸭子120只 |
1000 |
|
2 |
朱义章 |
半岭 |
养殖业 |
养鸭子160只 |
1300 |
|
3 |
朱良信 |
半岭 |
养殖业 |
养鸭子120只 |
1000 |
|
4 |
梁小文 |
半岭 |
养殖业 |
养鸭子100只 |
1000 |
|
5 |
余勇财 |
上际 |
养殖业 |
养鸡鸭40只 |
300 |
|
6 |
张祥妹 |
上际 |
养殖业 |
养鸡鸭107只 |
1000 |
|
7 |
郑家晖 |
泽坊 |
养殖业 |
新增养殖蜜蜂22箱 |
1500 |
|
8 |
池会锦 |
泽坊 |
养殖业 |
养鸡鸭32只 |
300 |
|
9 |
李应财 |
余坑 |
养殖业 |
养鸡鹅25只 |
300 |
|
10 |
朱冬贵 |
余坑 |
养殖业 |
养鸡20只 |
300 |
|
11 |
杨宗善 |
石富 |
养殖业 |
养鸭16只 |
100 |
|
12 |
陶本通 |
洞前 |
养殖业 |
养鸡鹅21只 |
300 |
|
13 |
童水生 |
蜈蚣鼻 |
养殖业 |
养鸡鸭14只 |
100 |
|
14 |
朱代宗 |
泽坊 |
养殖业 |
养鸭150只 |
1300 |
|
15 |
郑家顺 |
泽坊 |
养殖业 |
养鸭150只 |
1300 |
|
16 |
张道珠 |
元洋 |
养殖业 |
养鸡鸭13只 |
100 |
|
合计 |
11200 |
注:项目类型包括:特色优势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电子商务、流通配送;其他生产及服务项目不要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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