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_6_199209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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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坊乡人民政府关于下拨2017年度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6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各村(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根据《将乐县农业局、将乐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将农〔2017〕48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现将分配方案通知如下:

  一、资金用途

  用于2017年以来,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光伏发电、林下经济、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农家乐”等项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入户调查

  各挂村领导、工作队长、村干部(3人以上)通过入户调查、核实建档立卡户,如实登记建档立卡户的发展项目规模、资金投入情况等,各村(场)将材料收集整理造册,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扶贫办,全乡共有39户入股光伏发电项目,25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下经济、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农家乐”等项目。

  三、补助标准

  补助建档立卡温氏养鸭入股养殖户1000元/户、绿景农种植户311元/亩,对采取“村集体+贫困户”模式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村,贫困户每户补助643元,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户,补助余坊贫困村光伏发电50000元,每千瓦补助1000元。资金分配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到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村集体,其中光伏发电项目补助金在工程签约建设后才给予发放。(具体名单附后)



余坊乡人民政府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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