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潭镇巾帼扶贫小额贴息项目工作制度的通知

日期:2018-01-02 19: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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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场)、镇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巾帼扶贫小额贴息工作开展,确保程序规范、发放到位,切实支持和帮助农村贫困低收入妇女发展生产增收致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发放的对象和范围

  巾帼扶贫贷款发放的重点对象为有生产经营能力、信誉好、积极创业的农村贫困低收入妇女,务必根据省、市、县文件要求,严格把关贷款对象,让真正贫困的农村妇女享受到该贴息贷款。

  二、贷款发放程序

  1.贷款发放。符合贷款条件的妇女可直接向乡镇妇联提出申请,申请名单由乡(镇)张榜公布3天,乡镇申请名单经县妇联统一审定汇总,报县扶贫办(农办)审核认可后,由农信社按照程序发放贷款资金。

  2.贴息兑现。被列为巾帼扶贫小额信贷对象的,每户贷款额度不及贷款期限根据当年的省上文件规定。省贴息资金下达后,承贷对象依据还贷还息凭据向县财政局(或有关单位)申请兑现贴息资金。

  三、工作要求

  镇扶贫办要加强对巾帼扶贫小额贷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总结典型经验;妇联要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宣传发动、贷前培训,指导受贷妇女选好、发展好项目,并做好督促还款、数据统计等有关工作;财政所要负责贴息资金审核、拨付和督查;农信社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要简化放贷手续,并做好自审、自核、自贷、自收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把巾帼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工作抓好抓实。

   

   

                               黄潭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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