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将登告字(2018)第030号
廖小忠因保管不善, 将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林权证,登记信息详见列表)遗失,并于2018年03月02日向我中心申请遗失补证,经审核:廖小忠提交的申请资料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拟予以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告,若对本公告的不动产证书补发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03月23日之前到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将乐县水南镇金森大厦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598-2267170)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并将准予补发,原《林权证》作废。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证号
|
权利类型
|
宗地号
|
面积
|
林地使用期限
|
备注
|
1
|
廖小忠
|
福建省将乐县南口乡南胜村
|
将政林证字(2005)第00000231号
|
□林地所有权权利人
√林地使用权权利人
√森林或林木所有权权利人
√森林或林木使用权权利人
|
00427
|
94亩
|
一代林
|
宗地四至:东:山脊,南:山脊,西:山脊,北:水沟。
|
特此声明。
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