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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秋荣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来源:将乐国土局       发布时间:2018-09-14 16:50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编号:将登告字(2018)第 13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闽0428执250号之二及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闽0428执250号,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将国用(2013)第0821号
将房权证2013字第0836号
张秋荣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350428106016GB05370F00010002 将乐县古镛镇龙池村后山路6号2层202室  
             
      公告单位: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 9月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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