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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将登告字(2019)第36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将房证字第0007867号
将房共字第3738号
黄华明、罗金英
房屋所有权
/
将乐县古镛镇新将中路
房屋已于1999年拆除
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