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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将登告字(2019)第88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将他项(2016)第342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乐支行
一般抵押权
/
将乐县古镛镇东大街步行街
抵押人:袁丽萍
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