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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将登告字(2019)第160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将房权证2001字第1729号
将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房屋所有权
/
将乐县古镛镇建新路
房屋已拆除。
2
将房权证2007字第5433号
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