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将登告字(2020)第2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3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7号
联系方式:0598-2339919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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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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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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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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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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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乐县光明镇台上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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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四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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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号:将政林证字(2006)第00008704号,宗地号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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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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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乐县光明镇台上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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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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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号:将政林证字(2005)第00002240号,宗地号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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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