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_6_199209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xls

将乐县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鲜切花生产企业受灾情况及补助的公示

来源:将乐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0-03-26 16:05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动农业复工复产扎实抓好春季农业生产二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0〕8号)第13条:“对疫情期间鲜切花无法上市交易的花卉生产企业,市、县(区)可视损失情况给予每亩不超过500元的补助。地方财力有困难的,可从2020年省级林业经济发展(花卉产业)补助资金中安排”和省种苗总站《关于给予疫情期间鲜切花无法上市交易的花卉生产企业补助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我局种苗站于3月9日会同白莲林业站现场核实,经核实将乐恒鑫生态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实际受灾面达30亩,品种非洲菊。建议按省上文件规定给予15000元(30亩×500元/亩)的补助。经林业局局务会研究决定,拟对将乐县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鲜切花生产的企业给予资金补助,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0年3月27日--3月31日

  联系方式:林业局种苗站

  电话:0598-2335215

  

  附件: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鲜切花生产企业(专业户)损失情况表

  

  

  将乐县林业局

  2020年3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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