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瑞祥房地产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第195号

日期:2021-10-19 16:50 来源: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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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将登告字(2021)第195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以及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闽04执恢61号、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闽04执恢61号之一的文书,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将房权证2013字第1528号

福建瑞祥房地产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

/

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22号(三华城4号楼)3层301

 

3

将国用(2013)第1693号

福建瑞祥房地产有限公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22号(三华城4号楼)3层301

 

  公告单位: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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