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瑞祥房地产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第195号
日期:2021-10-19 16:50
来源: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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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将登告字(2021)第195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以及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闽04执恢61号、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闽04执恢61号之一的文书,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将房权证2013字第1528号 |
福建瑞祥房地产有限公司 |
房屋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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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22号(三华城4号楼)3层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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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将国用(2013)第1693号 |
福建瑞祥房地产有限公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22号(三华城4号楼)3层301 |
公告单位: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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