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木荣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将登告字(2024)第353号)

日期:2024-09-29 17:09 来源: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 | |

  编号:将登告字(2024)第353号

  伍木荣因保管不善,将将集建(1992)第16104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伍木荣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