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将乐三鑫萤石矿业有限公司常口萤石矿立案调查

日期:2020-11-17 11:09 来源:将乐县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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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6月23日早上8:00左右,福建省将乐三鑫萤石矿业有限公司常口萤石矿发生一起冒顶片帮事故,造成1人死亡。将乐县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展开调查,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作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导致的一般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调查完毕后县政府批复了事故调查组呈报的事故报告。根据《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福建省将乐三鑫萤石矿业有限公司常口萤石矿“6•23”冒顶片帮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将政函〔2020〕42号)的事故责任认定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批复,予以立案。

  经我局立案调查认定:该矿违反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依据《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公司处人民币伍拾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矿长赖鹏飞有对矿山安全工作疏于管理的行为。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赖鹏飞处上年度(2019年度)收入(贰万壹仟元)百分之三十即陆仟叁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副矿长钟永荣有未按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与工人共同下井的行为。以上行为违反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钟永荣暂停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安全员赖红平有未能及时发现工作面存在大块浮石的安全隐患的行为。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赖红平暂停你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截止至2020年9月17日,该公司和赖鹏飞罚款已缴至指定银行,钟永荣、赖红平《安全培训证书》已暂扣到位。至此,本案已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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