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简报(2024年第1期)
一、将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动员会召开
7月1日,我县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动员会,县政府副县长郭贤辉、县文体和旅游局局长廖合安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文体和旅游局副局长林剑主持会议。各乡(镇)分管领导,县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以及县普查队全体成员等40余人参会。
会前,各乡(镇)分管领导及县普查队员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杨氏家祠现场点,实地了解了文物普查的工作流程。会上,传达学习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精神,解读了将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和《宣传方案》,通报了将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展,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文物普查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文物普查紧迫感、使命感。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周密部署,确保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准确把握文物普查新形势、新要求。当前文物普查已经进入实地调查阶段,这一阶段将持续到2025年5月。我们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准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高质量做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工作。三是强化协同推进,全力保障文物普查高质量、高效能。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原则,做到分工明确与密切配合相统一,以高效的密切协作,共同凝聚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强大合力,全面掌握我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努力开创我县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工作任务
依据《关于公布将乐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将政〔2013〕12号),我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共665处。“三普”后截至2024年5月,新增公布19处不可移动文物,我县现有不可移动文物684处。按照类别分,其中古遗址122处、古墓葬161处、古建筑367处、石窟及石刻5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9处。作为文物大县,我县不可移动文物总数位列福建省县级前列。
根据省上统一部署,2024年12月底前,各县需完成总体目标80%的工作量,即我县需完成548处不可移动文物的复核测量登记。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三、工作进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4年2月,我县印发《将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成立县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文物普查工作,督促指导、推动阶段性重大工作,组织开展检查评估,协调解决文物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加大宣传培训。2024年5月,我县派出9名同志参加省、市文物部门组织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班;5月30日,召集普查队员召开了《将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会》,同时开展了野外试点工作。6月17日,印发了《将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将采用全过程、多形式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报道。6月25日,收听收看福建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会议强调,实地调查阶段是文物普查的中心环节和关键步骤,要对标对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高质量做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工作。
三是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将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实施细则》,已成立13人普查队伍,按照乡镇分为三个野外调查小组。目前,已完成三普文物资料核对、内业资料系统导入、文物相关图纸整理,以及对将乐杨氏家祠、龙灯山遗址、墈厚土堡和墈厚荣光公祠4处不可移动文物开展野外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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