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环保局关于2018年10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18-10-12 08:37
来源:将乐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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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0月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0月12日-2018年10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772252(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将乐县三华南路56号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综合楼一楼大厅
邮 编:353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 号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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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半固态轻合金铸件扩建项目 |
福建省瑞奥麦特轻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将乐县经济开发区积善工业园区 |
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13亩,建筑面积7600m2,生产规模为博世悬臂件2.5万件、KLE系列2.5万件、自行车托10万件、上壳体20万件。 |
1、项目模具冷却用水和喷淋除尘用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水洗槽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与生产废水一起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 2、熔铸烟尘、脱模废气通过集气管道引至布袋除尘器内进行处理后排放;打磨粉尘经风机引至车间外的喷淋除尘系统内处理后通过3根6m高排气筒后排放;烘干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排入旋风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排放;粉末喷涂粉尘经风机引至车间外的喷淋除尘系统内处理后排放。 3、采取安装减震垫、隔声罩、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项目浇口余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脱脂、活化、钝化槽的槽渣、沉淀污泥和废切屑液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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