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环保局关于2018年10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18-10-26 08:13 来源:将乐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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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10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1026日-20181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772252(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将乐县三华南路56号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综合楼一楼大厅

    编:353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机械零部件生产项目

三明市维德机械有限公司

将乐县经济开发区积善工业园区

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65.83亩,建筑面积42085m2;年产10万件助力车铝合金车架、15万件汽车铝合金托架、11万件通讯行业相关产品。

1、施工废水通过临时沉淀后全部用于场地、运输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采取洒水、围挡等抑尘设施;加强对运输作业管理,控制高噪声设备的施工作业时间;建筑垃圾尽可能回收或用作项目的填方,生活垃圾定时清运至填埋场填埋。

2、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将乐积善新区污水处理厂。除尘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淬火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熔化、压铸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通入旋流板塔除尘设备处理后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系统15m高的排气筒排出;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重力沉降后排放。

4、采取安装减震垫、隔声罩、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5、项目废机油、废切削液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铝渣桶装收集,外售;次品、边角料回用于熔炉中;除尘粉尘、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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