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将乐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1-01-21 15:15 来源:三明市将乐生态环境局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121日我局拟对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21日-2021125日(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772669(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将乐县三华南路56号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综合楼一楼大厅

    编:353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将乐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扩建工程

将乐县环境卫生中心

将乐县古镛镇胜利村明头山

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扩建后全场设计填埋规模为150t/d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渗滤液采用“UASB厌氧+氨吹脱+两级硝化反硝化+二沉池+石英砂过滤+保安过滤+NF系统+RO系统”工艺,出水水质达标后,排入将乐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做好重点防渗工程,并按要求对地下水进行监测。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渗滤液处理站废气采用“氨吹脱+喷淋”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垫等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