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将乐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5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1-05-12 15:17 来源:三明市将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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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512日我局拟对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512日-2021516日(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772669(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将乐县三华南路56号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综合楼一楼大厅

    编:353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0万吨方解石建设项目

将乐县华兴非金属矿厂

将乐县万安镇寺许村

福建维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将原有的生产规模3万吨/年扩建为10万吨/年,开采方式变更为露天/地下同时开采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矿区硐口外共设6座沉淀池,废水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矿区截排水沟应设置沉淀池,沉淀后废水回用于生产。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目在进行爆破、凿岩等工序时应采用湿法作业,使用雾炮机、人工喷水等方法降尘,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垫等有效措施合理安排爆破实际,降低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定期对地下水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地下水水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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