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1年第10号)政策解读材料
一、背景依据
随着建筑业的快速发展,混凝土自然材料消耗量巨大。质量稳定、性能优异、级配合理的河砂资源枯竭以及政府对天然河砂开采管控力 度的加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高性能混凝土的发展。发展机制砂以代 替天然砂是促进高性能混凝土和结构性高强度混凝土发展、加快提升 建材制造业水平的必要途径。将乐县积极引入以生产机制砂为主的建材制造建设项目。通过本 项目的建设,生产将乐及周边地区所需要的机制砂,力求节约区域建 筑成本,提升建材产品强度和质量。同时,保护、节约天然河砂等自 然资源,促进将乐建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机制砂的生产将提升 将乐建材制造行业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为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促进产业发展,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存量和新增建设用地,科学划定成片开发用地面积、确定用地比例,为土地征收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将乐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 实施细则(试行)》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编制了《将乐县2021年度第五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将乐县建材制造建设项目)》。
二、主要内容
1、成片开发位置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区位于将乐县古镛镇新路村石门岭,紧邻县道X7B9,距城区6.5公里,距福银高速将乐出入口约10公里。
本方案涉及将乐县古镛镇新路村,共1个镇1个村;涉及2个国有单位,涉及省级开发区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
2、成片开发范围
本次成片开发的范围为:东至将乐县德弘建材制造有限公司,西、南至新路村采矿用地,北至福建金牛水泥有限公司。
3、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实地勘测调查,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4.5702公顷,其中:农用地0.0216公顷(其中:耕地0.0000公顷),建设用地4.5486公顷,无未利用地。
三、法律依据
本次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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