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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sm09100-0220-2022-00080 | 文号 | 将政文〔2022〕28号 |
| 发布机构 | 将乐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2-05-19 |
| 标题 |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刘世才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索 引 号 | sm09100-0220-2022-00080 | ||
| 文号 | 将政文〔2022〕28号 | ||
| 发布机构 | 将乐县人民政府 | ||
| 生成日期 | 2022-05-19 | ||
| 标题 |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刘世才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刘世才任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朱孝明任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主任科员;
方来钟任将乐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耀辉任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余祥贵任将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四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将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陈飞不再担任将乐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一级警长,提前退休;
肖衍良不再担任将乐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吴若霖不再担任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肖爱军不再担任将乐县第一中学校长职务;
傅军琪不再担任将乐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职务。
将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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