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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9100-0120-2019-00035 | 文号 | 将政办〔2019〕44号 |
发布机构 | 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9-05-21 |
标题 |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将乐县1980-1997年原代课教师摸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9100-0120-2019-00035 | ||
文号 | 将政办〔2019〕44号 | ||
发布机构 | 县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19-05-21 | ||
标题 |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将乐县1980-1997年原代课教师摸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将乐县1980-1997年原代课教师摸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
将乐县1980-1997年原代课教师摸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妥善解决辞退代课教师问题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做好我县1980-1997年原代课教师调查摸底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摸底对象
(一)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县乡镇(含龙栖山,下同)、村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含)以上(任教有中断的,只计算最后一次连续任教的年限),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代课教师〔不含已享受《中共将乐县委办公室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公务员局、县委编办关于妥善解决已辞退代课教师养老补助等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委办〔2016〕9 号)相关补助的原代课教师,下同〕。
(二)下列人员不列入调查摸底范围:
1.本次核实前已去世的原代课教师;
2.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被开除或辞退的原代课教师;
3.临时聘用的炊事员、图书管理员、文印打字员等各种工勤、教辅人员,没有课堂教学经历的其他人员;
4.在册不在岗的;
5.顶岗的。
二、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2019年5月-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原代课教师向原任教乡(镇)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将乐县关于妥善解决1980-1997年原代课教师摸底表》(附件2),提供证明本人代课教师身份相关材料,即户口本、身份证、代课证、中(幼)师毕业证及代课期间的相关文件、工资表册(每年提供上、下半年各一次领取工资的凭证)等任教证明材料。因年代久远材料不全的,应提供相关任教证明材料及人证材料。证明人中至少有两名国家公职人员,并填写《将乐县1980-1997年原代课教师摸底工作证明人情况说明》(附件3)。
(二)学校初审(2019年10月31日前)。各乡(镇)学校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严格核实相关材料。村聘原代课教师由所在村委会出具情况证明并附《将乐县1980-1997年原代课教师摸底工作村聘教师情况证明》(附件4),交乡(镇)学校审核。初审后,将申请人填写的摸底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所在乡(镇)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三)乡(镇)复审(2019年11月30日前)。各乡(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审,对原代课教师的任教情况、有无违法犯罪、有无违反计划生育进行逐一调查和核实,形成核审记录。复审后的人员名单,要在所在乡(镇)、村(社区)、原任教学校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工作领导小组将《将乐县关于妥善解决1980-1997年符合条件原代课教师摸底情况汇总表》(附件6)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上报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
(四)县级核定(2019年12月31日前)。县工作领导小组对乡(镇)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的原代课教师材料进行复核,对通过复核的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及原代课教师所在乡(镇)、村(社区)、原任教学校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县政府研究。
工作联系电话:0598-2359163(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工作要求
县政府成立1980-1997年原代课教师摸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摸底工作,确保工作平稳进行。各乡(镇)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育的领导担任,成员由乡(镇)财政所、派出所、卫计办、村(社区)、学校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乡(镇)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实事求是和属地管理原则,以物证、书证为主,组织调查为辅,负责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认定,扎实做好本辖区摸底工作。因年代久远材料不全的,乡(镇)工作领导小组须派出调查小组,由乡(镇)在编人员、学校在编教师、村(社区)两委等人员组成,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并填写《将乐县1980-1997年原代课教师摸底工作调查情况说明》(附件5)。凡出具假材料、假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人的一切补助,并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上述相关材料一式三份,由学校、乡(镇)、教育局各存档一份。
附件:1.将乐县1980-1997年原代课教师摸底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2.将乐县1980-1997年原代课教师摸底表
3.将乐县1980-1997年原代课教师摸底工作证明人情况说明
4.将乐县1980-1997年原代课教师摸底工作村聘教师情况证明
5.将乐县1980-1997年原代课教师摸底工作调查情况说明
6.将乐县1980-1997年原代课教师摸底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将乐县1980-1997年原代课教师摸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肖玉琴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施春发 县教育局局长
姚国麟 县委编办主任
谢绍华 县人社局局长
张 瑛 县财政局局长
张运全 县卫健局局长
陈永红 县信访局局长
成 员:余光兴 县公安局副局长
黄小君 古镛镇镇长
谢贤斌 水南镇镇长
刘振海 高唐镇镇长
余晓明 漠源乡乡长
林圣松 光明镇镇长
吴小升 南口镇镇长
陶明亮 白莲镇镇长
黄志寿 黄潭镇镇长
朱昌健 万全乡乡长
郭世远 万安镇镇长
邓华灿 安仁乡乡长
刘荣斌 大源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候选人
姜清荣 余坊乡乡长
余 华 龙栖山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施春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教育局副局长陈漫华同志担任。
附件2
将乐县1980-1997年原代课教师摸底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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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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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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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一寸 免冠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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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前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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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被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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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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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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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类别 |
县聘□ 乡(镇)聘□ 村聘□ 校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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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任教 工 作 情 况 |
任教时间 |
任教学校 |
年限 |
证明人 |
证明人现住址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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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村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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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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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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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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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村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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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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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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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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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村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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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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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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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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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所填信息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愿取消一切补助,并承担相应责任。
本人签字:(指印) 年 月 日 |
审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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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派出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卫计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工作领导小组复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须用A4纸双面印制。2.证明人中至少有两名国家公职人员。3.任教工作情况不够填写可复印本表。4.跨乡镇任教的,由最后一次该教师任教学校所在乡镇确认。5.当地公安派出所须证明申请人是否曾刑事犯罪;当地卫计办须证明申请人是否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附件3
将乐县1980-1997年原代课教师摸底工作
证明人情况说明
(样式)
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现家庭住址位于xxx县(市)xxx乡(镇)xxx村(社区),联系电话:xxxxxxxxxx。
我证明xxx人于xx年xx月至xx年xx月曾在xxx乡(镇)xxx村xxx学校任代课教师。当时,我的岗位是xxxxxxx(须写明本人的身份为时任校领导、时任会计、受教学生或学校所在村时任村干部,时任村干部须写明职务)。本人承诺以上情况属实,如存在弄虚作假或经组织查实与实际情况不符,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证明人签字:xxx(指印)
xx年xx月xx日
附件4
将乐县1980-1997年原代课教师摸底工作
村聘教师情况证明
(样式)
兹证明,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现家庭住址位于xxx(县)xxx乡(镇)xxx村,联系电话:xxxxxxxxxx。于xx年xx月至xx年xx月在xxx乡(镇)xxx村xxx学校任代课教师,任教年限xx年。当时该学校负责人是xxx,时任村干部是xxx(须写明职务)。
特此证明。
(注:此证明须附申请人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工资册等复印件材料)
xxx村(社区)委员会(盖章)
xx年xx月xx日
附件5
将乐县1980-1997年原代课教师摸底工作
调查情况说明
(样式)
xx年xx月xx日,我小组派出xxx、xxx、xxx等xx人,对xxx人在xx年xx月至xx年xx月是否曾任代课教师及任教年限进行调查取证。经深入村、校实际调查,走访xxx、xxx、xxx等人(须写明被走访人的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最终确定xxx人在xx年xx月起任代课教师,先后在xx村xx学校、xx村xx学校任教(须写全任教学校),累计工作xx年,核定工龄xx年,未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清退。
调查小组人员情况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签名(指印) |
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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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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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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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乡(镇)1980-1997年原代课教师摸底工作领导小组
xx年xx月xx日
附件6
将乐县1980-1997年原代课教师摸底情况汇总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学校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家庭住址 |
参加工作时间 |
任教年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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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汇总表按县聘、乡(镇)聘、村聘、校聘顺序分类汇总。2.家庭住址写到乡(镇)村,参加工作时间指最后一次连续任教开始时间。3.本表一式3份,乡(镇)、县教育局、学校各一份。4.由乡(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上报。
乡(镇)长: 乡(镇)分管领导: 校长: 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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