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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9116-0120-2020-00023 | 文号 | 00023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0-05-12 |
标题 | 将乐县一键报贫条件及操作方式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9116-0120-2020-00023 | ||
文号 | 00023 |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
生成日期 | 2020-05-12 | ||
标题 | 将乐县一键报贫条件及操作方式 |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确保“一个不少、一户不落”,现将贫困农户申报监测对象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申报条件
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或因病、因残、因学、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农户,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均可申报监测对象。
二申报方式
(一)使用手机通过扫描闽政通APP二维码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闽政通手机APP:
(二)使用电脑进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网站(网址:http://nynct.fujian.gov.cn),点击“一键报贫”进入贫困农户申报网页,填写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即可提交申请。
(三)拨打扶贫服务热线电话0598-2322142,直接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请。
三、核实反馈
由农户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在1周内进行核实,将乐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认后,由乡(镇)党委政府按规定反馈申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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