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206-0120-2020-00023 文号将应急〔2020〕38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05-06
标题 关于全面开展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206-0120-2020-00023
文号 将应急〔2020〕38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05-06
标题 关于全面开展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全面开展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将乐县全面开展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25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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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尾矿库企业:

  我局根据《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全面开展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应急〔2020〕23号)和《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转发关于福建省全面开展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应急〔2020〕27号)制定了《全面开展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将乐县应急管理

  2020年5月6日

  将乐县全面开展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黑龙江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陕西汉中汉达工贸有限公司两起尾矿库泄漏事件以及我省泉州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教训,坚决遏制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根据《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转发关于福建省全面开展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应急〔2020〕27号)要求,制定我县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4月17日全国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当前严峻形势,立即部署开展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深查、细查、严查尾矿库各类风险隐患,严防搞形式、走过场,全力遏制尾矿库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和引发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二、排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的所有尾矿库。重点是易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及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尾矿库,包括:长期停用库、无生产经营主体尾矿库;省内主要河流干流及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的尾矿库,铅锌矿尾矿库。

  三、排查内容

  (一)企业自查内容

  1.在用和停用尾矿库重点排查内容。

  (1)排洪系统完好情况。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管、排水隧洞、溢洪道、截洪沟等排洪构筑物有无变形、位移、损毁、淤堵,排水能力是否满足要求。

  (2)主要参数达标情况。干滩长度、安全超高、浸润线埋深等主要参数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停用库库内水是否排空。

  (3)尾矿坝坝体稳定性情况。坝体内、外坡比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坝体是否存在沉降、位移、坍塌、沼泽化等情况,坝肩截水沟和坝坡排水沟有无损毁、淤堵。

  (4)应急准备情况。是否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备,应急预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应急演练、培训是否开展,应急物资储备是否充足,应急道路是否畅通,是否安排专人值班值守和巡查检查。

  (二)政府部门检查内容

  县应急管理局和县生态环境局根据职责各自对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检查,并采取重点抽查方式对企业自查自改真实性进行核查,对于重点尾矿库应全面核查。重点是:

  1.企业是否对所有排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针对自查发现问题制定的整改措施是否合理、是否落实到位。

  2.企业自查情况与现场抽查情况是否相符。

  四、时间安排

  此次排查从2020年4月20日开始,到2020年5月20日结束。采取企业自查、政府部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规定时限内不分阶段不分时间,以企业自查为主,持续进行,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隐患。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辖区内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100%全面检查。

  五、保障措施

  (一)分级落实整改。各尾矿库企业开展对表自查自改,排查出的所有安全隐患按照类别和危险程度分为红、橙、黄、蓝四色,分级落实整改和上报,确保尾矿库安全风险管控到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二)强化防汛应急。当前,我县已进入汛期,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强降雨、台风等极端天气对尾矿库安全和环保的不利影响,修订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环境应急预案,配齐各种救援物资和装备,加强洪水漫顶、排洪系统坍塌、尾砂泄露等应急演练,并与周边或下游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安排人员24小时在现场应急值守,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严格按照预案组织抢险救援。

  (三)加大执法力度。我局将把隐患当成事故,强化执法问责,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零容忍”,依法采取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违法行为严重、问题突出的,要依法依规予以从重处罚,该停产的坚决停产。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反面典型,要依法严惩,依法依规将其纳入进行联合惩戒范围,并在媒体上曝光。

  (四)及时报送信息。我局将加强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曝光一批反面典型案例,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联系人:将乐县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管和地质灾害救援股林瑞观,电话:0598-2265793,邮箱:jlxa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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