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902-0120-2021-00009 文号水政〔2021〕17号
发布机构 水南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3-30
标题 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902-0120-2021-00009
文号 水政〔2021〕17号
发布机构 水南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3-30
标题 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0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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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联兴公司、镇有关所站办(中心):

  为贯彻落实3月18日全国、省森林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3月29日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业务大讲堂会议精神及《将乐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1年第4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将森防指〔2021〕7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充分认识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

  各村(社区)、联兴公司要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重要事情来抓,要充分利用住村例会、支委(扩大)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股东会议等机会,部署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明确责任区和责任人,把防控应对措施真正落实到具体人、具体区域。

  尤其要加大对墓地集中区和山边等重点区域的防范,严格控制生产性用火,切实做到重点时期重点防范,重点时段防重点。清明节期间,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氛围

  各村(社区)、联兴公司要认真按照《将乐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将森防指〔2021〕2号)文件要求,充分利用广播、喇叭、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媒体,普及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led走字、张贴标语、悬挂禁火令等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规范安全用火,普及用火、防火知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积极倡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摒弃烧纸、放鞭炮的祭祖陋习,引导群众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

  三、强化巡查管控,织密森林防灭火工作网络

  清明节期间,各村(社区)、联兴公司、城关林业站、民政办等单位要制定巡查安排表,负责天阁陵园、长坑垅、乾滩、老虎头等群众集中祭祀场所的火灾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要加大对乾滩、南排、龙灯新村、宝华巷、陈厝垅、物流园、白云山庄、金河湾等山边和快速通道、水范线、城白线等交通要道的巡查力度,严格管控野外用火。同时要发动党员村民的作用,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确保不发生火情。

  四、强化应急准备,提升队伍应急反应能力

  清明期间各村(社区)、林业站、扑火队伍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镇防火办要检查扑火物资储备情况,检修、维修和保养扑火机具、装备和通讯设备,强化演练和培训,提高指挥员和队员的素质和技能,提升处置森林防火的效率。一旦有火灾,要按照森林火灾预案,行动迅速,重兵出击,要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火场,靠前指挥,科学指挥,安全扑救,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强化应急值班,确保政令畅通

  清明节期间要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村(社区)两委干部、应急队员、护林员要确保手机24小时畅通。清明节期间,镇防火办将随机抽查各村森林防火值班情况,对脱岗漏岗,造成工作被动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请各村(社区)及时将清明期间值班安排表于3月31日上午下班前上报党政办。

 

  水南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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