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902-0120-2021-00010 文号水政〔2021〕18号
发布机构 水南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4-03
标题 水南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902-0120-2021-00010
文号 水政〔2021〕18号
发布机构 水南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4-03
标题 水南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水南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3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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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社区)、镇所站办:

  根据《三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明肺炎应指〔2021〕8号)《将乐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4号令》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四方责任”,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慎终如始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不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做好境外入(返)将人员健康管理

  境外入(返)将人员在口岸城市(含外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后,回到我县社区(村居)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做好外出个人防护工作(外交人员、从事重要经贸、科研、技术合作人员和适用“快捷通道”人员境外入(返)将按照外交部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入境人员在入境城市解除隔离后入将,由镇、村干部配合县转运组至对象初抵省内地点(动车站、机场)无缝对接至村(社区)落实七天居家健康监测。于次日和第7天由将乐县疾控中心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镇交通检疫组要做好与县交通检疫组的入境人员信息推送和对接,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加强对出境人员的摸排,特别是非正常出入境人员,并及时上报镇指挥部备案,及时掌握境外人员信息及入境具体时间,做好解除隔离人员的对接、配合镇转运组转运,入将后落实“二盯一”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澳门地区入(返)明人员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恢复内地与澳门人员正常往来有关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22号)要求执行。

  二、规范密切接触者健康管理

  密切接触者由县卫生技术人员科学判定,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在解除隔离前,由县疾控中心进行核酸检测要同时采集鼻咽拭子和口咽拭子,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然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做好外出个人防护。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统一由县集中医学观察点落实镇、村、社区干部配合;7天居家健康监测由镇村两级干部采取“二盯一”方式挂包,确保对象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不得扩大密切接触者范围,不得延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限,不得采取居家医学观察措施。

  三、抓好非重点人群健康管理

  省内和省外低风险区非重点人群,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出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四、加强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各村(社区)要强化清明节、“五一”节假期涉及祭扫、旅游、聚会等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强24小时疫情防控指挥值班体系。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制定完善节假日期间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急处置人员、防控物资准备。 

  1.餐饮、酒店、出租车、公共交通、文化娱乐场所、门店等经营从业人员必须做好测温验码、佩戴口罩等个人健康防护措施, 并做到疫苗接种“应接尽接”,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督促。

  2.广大群众要养成出门戴口罩等习惯,进入商场、超市、酒店、农贸市场、车站、医院、影院、网吧、行政服务大厅、银行等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做好“测温、验码、一米线”,主动扫码亮码等疫情防控措施,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3.所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卫生整治、环境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落实扫码验码等防疫要求。

  五、全面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根据省、市、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安排,为建立人群免疫屏障,保障全民健康,当前正全面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工作。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职责,切实摸清底数(本阶段接种人群为年龄为 18-59 周岁的常住居民),全面宣传动员适龄群众落实疫苗接种,根据“知情自愿、有序接种、应接尽接”原则,动员适龄群众主动到所在村(社区)预约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六、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

  各村(社区)要切实落实好属地责任,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要场所、重要人群防控措施落实,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自检自查,及时纠偏整改,堵塞防控漏洞,确保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平稳。

 

  水南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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