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22-00141 文号将政文〔2022〕45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8-31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目标责任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22-00141
文号 将政文〔2022〕45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8-31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目标责任的通知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目标责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5 18:00
|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将乐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将委〔2014〕41号)、《将乐县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将政办〔2017〕71号),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制,持续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现将2022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目标责任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抓好组织实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大事故的政治责任,以过硬措施、严实作风全面压实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水平。要深入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持续跟踪督促重大隐患整改进度,结合年度考核目标和工作实际,细化分解任务,认真研究具体落实措施。

  二、切实增强工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认真开展安全检查“百日大会战”,坚决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要求,梳理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要全面推行乡(镇)安全生产网格督导员制度,带动安全基础工作向企业、农村、社区延伸。要推动落实乡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属地主体责任指导清单、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清单相关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加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保障力度,进一步充实监管力量,加大安全生产和消防投入,加强信息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整体提升。要健全完善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主体的工作体系,抓好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要增强工作实效,敢于动真碰硬,扎实抓好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督查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确保问题隐患见底清零,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严格开展考核奖惩。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目标责任的督促落实。对工作不落实、事故多发或超过控制目标的,由县安办进行警示通报。要严格执行《将乐县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将委办发明电〔2022〕24号),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县安委会将对各目标责任单位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责令其整改并向县安委会书面报告;对年终考评排在末位的单位,取消先进个人评选资格,同时考核结果按规定抄送县委组织部、政法委和文明办。

 

  附件:2022年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单列考核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