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908-0120-2019-00070 文号黄政〔2019〕74号
发布机构 黄潭镇 生成日期 2019-11-08
标题 黄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潭镇在主题教育中进一步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908-0120-2019-00070
文号 黄政〔2019〕74号
发布机构 黄潭镇
生成日期 2019-11-08
标题 黄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潭镇在主题教育中进一步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黄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潭镇在主题教育中进一步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9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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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场),镇直有关单位:

  《黄潭镇在主题教育中进一步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整治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黄潭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8日



  黄潭镇在主题教育中进一步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中共中央纪委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精神,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深入聚焦农村低保领域的突出问题、聚焦专项治理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聚焦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推动主体责任更加落实和工作作风更加扎实,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坚决打通党和政府政策措施落实“最后一公里”,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际成效。

  二、整治重点

  高度关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扎实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重点解决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脱保”“漏保”问题。

  三、整治措施和时间安排

  (一)持续深入排查

  在重度残疾人(含精神或智力三级残疾)、重病患者、未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近年来退保对象、近年申请未通过对象等5类群体的排查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对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困难对象逐户排查、逐人登记,做到“面对面交流、一对一核实”。一是逐一走访排查农村低保中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二是逐一走访排查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别是有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的家庭;三是逐一走访排查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四是逐一走访排查2018年以来申请农村低保未通过的对象和2018年以来退出农村低保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在走访排查过程中,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对不符合条件,但生活缺失有困难的,要及时给予临时救助。(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二)正确把握与运用政策

  一是跑好“最先一公里”,镇政府要组织民政办根据县民政局梳理制发的低保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检查我县低保政策规定中是否存在不符合规定的内容,是否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内容,及时纠正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排除出低保范围的错误做法。二是打通“最后一公里”,要认真检查是否有按规定全面落实因病、因残、因学等支出型贫困低保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2019年11月底完成并持续实施)

  (三)强化资金监管

  一是加强资金分类统计,全面查摆低保资金拨付和发放流程中的监管盲点,启用新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统计表,镇民政部门与财政所逐月联审报送。二是加强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的使用,退关福建扶贫(惠民)资金网站、“福建扶贫”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三种互联网公开渠道,接受社会查询和监督。三是加强动态管理,每月由村级民政协理员上报死亡人员名单,由镇民政办收集汇总比对,并及时上报县民政局,杜绝死亡人员领取低保金的现象,确保资金发放安全。(持续实施)

  (三)畅通举报渠道

  一是设立黄潭镇低保专项治理投诉举报电话:2433174,实行24小时值班制。二是落实快速响应机制要求,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或其他渠道反馈的低保特殊信息,快速整改落实,切实提高群众诉求的回应时效。三是对农村低保领域群众信访举报进行“大起底”,重点梳理2018年以来各类群众信访投诉举报事项,确保群众反映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四)加大督促查处

  一是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对“低保覆盖面合理化水平”不理想的地区加强指导,加强对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兜底保障。二是定期研判问题线索,结合信访举报、媒体曝光等渠道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每月定期开展研判,会同镇纪检监察部门健全问题线索协办、移交机制,并逐月汇总报送至县民政局。三是做好精准监督和归纳分析,加大典型曝光力度,增强震慑作用。(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通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主题教育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利益,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明确目标责任。镇民政办、财政所要立足靶向整治、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深化专项治理的重点为低保、养老、殡葬和留守儿童等内容,层层分解任务,解决突出问题。

  (三)落实上下联动。要加强与县民政局的沟通联系,实行专人负责、专项负责,认真落实好专项治理各项任务。

  (四)响应社会监督。坚持开门搞整治,虚心听取人民群众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要加强对对整治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组织开展对前期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重点查看各项整改措施是否整改到位,列入整改问题是否按期解决,整改效果群众是否认可,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挖掘正面典型,讲好专项治理故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专项治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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