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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光明乡 | ||
生成日期 | 2008-04-11 | ||
标题 | 2008年光明乡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预案 | ||
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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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场)、乡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充分调动各村(场)、直各有关单位防灾抗灾的主动性,尽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的损失,确定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地做到“不死人、少损失”,根据光明乡地质灾害调查的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预案编制的依据
1、将乐县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及将乐县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2、《将乐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三、群众安全转移
1、信息运行:依据光明乡地质灾害防灾抗灾网络图,由领导小组组长依据上级有关防灾抗灾布置要求,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有关工作,由分管副组长依据网络立即通知各片区分管领导、各负责人、各村(场)责任人在接到信息后马上通知本村(场)的具体灾害点,在防灾抗灾中,各村(场)要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及时汇报情况,以便镇政府统一协调指挥。
2、安全转移信号
(1)、警戒险情:由各村(场)负责人和包片的干部(即监测人)按照网络图所区分的灾害点,通知到各家各户。
(2)、危险险情:除完成上述规定外,采用敲锣、广播等进行传播。
3、转移路线及注意事项
(1)根据各村的不同情况,由各灾害点逐个进行预先拟定,其中包括疏散路线、人员安置情况(详见各村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方案);
(2)光明乡挂包领导、驻村干部、村负责人应深入受灾户,组织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确保安全转移顺利进行。
(3)各村(场)要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协助受灾点安全转移,重点做好安全工作和协助抗灾救灾。
四、警报解除
当险情排除后,由领导小组负责联络分片及各村负责人通知各家各户或转移到安全地带的所有群众,并严密监视动态。
光明乡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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