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19-00048 文号将政函〔2019〕55号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9-06-18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新建水南中学教学综合楼及附属设施项目用地的函
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19-00048
文号 将政函〔2019〕55号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9-06-18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新建水南中学教学综合楼及附属设施项目用地的函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新建水南中学教学综合楼及附属设施项目用地的函

发布时间:2019-06-19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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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县水南中学

  你校《关于要求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新建水南中学教学综合楼及附属设施项目用地的请示》(将水中〔2019〕28号)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一、同意将位处水南镇白云山庄的3318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你校作为新建教学综合楼及附属设施项目用地,该地块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收回(批准文号:将政函〔2015〕129号)。你校教学综合楼及附属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473平方米,其中新增划拨用地面积3318平方米、原有土地(不动产权证号:闽〔2017〕将乐县不动产权第0001628号)用地面积2155平方米,具体范围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
  二、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科教用地,未经本机关批准并补交土地出让金,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项目建设应符合选址规划、消防、环保等要求,并按规定报批。你校在该项目的建设中应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的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具体土地划拨和登记发证手续,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办理。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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