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909-0120-2019-00018 文号万政〔2019〕18号
发布机构 万全乡 生成日期 2019-12-23
标题 万全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度万全乡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909-0120-2019-00018
文号 万政〔2019〕18号
发布机构 万全乡
生成日期 2019-12-23
标题 万全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度万全乡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万全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度万全乡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3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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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19年度万全乡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将乐县万全乡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日

  2019年度万全乡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市、县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精神,根据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及态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分布情况

  我乡是将乐县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乡,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单点规模小而危害性大、突发性强, 经过近几年的地灾搬迁及治理,尚存有41处地质灾害点(具体隐患点名单见附件2),其中滑坡18处、崩塌2处、高陡边坡21处。

  (二)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根据以往年份年降雨趋势,结合地质灾害分布规律、灾害点密度、危险性、危害性及规模等因素进行综合定性评价,将9个行政村分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村,次重点防治村和一般防治村。其中万全村为重点防治村,阳源村、高坪村、竹舟村、杏溪村、良地村、常安村等6个村为次重点防治村,上华村、陇源村等2个村为一般防治村。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及威胁对象、范围

  汛期(4月1日-10月31日)是我乡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5 月下旬中后期、6月中旬中期的降水为相对高峰期,5-6月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中的重中之重。今年地质灾害主要威胁对象为居民住宅,各村委会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治工作。

  各村委会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认真调查、综合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会同乡国土所,列出辖区地质灾害危险点,并釆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对已经全部搬迁,旧房部分拆除或未拆除的地质灾害点均需列为汛期巡查点,亦可视情况列为辖区地质灾害危险点,以防村民因务农等原因临时或阶段性住宿造成危害。对危害严重、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必须限期治理或搬迁。

  三、地质灾害监测人、防灾责任人

  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原则上由受威胁的单位和个人承担。直接危及公路、通讯、水利工程等设施和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等受灾主体较单一的地质灾害,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与预防。防灾责任人原则上由各村挂包工作队担任,村委会防灾责任人由两委干部或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下称“协管员”)担任。乡国土所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落实监测人、防灾责任人。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监测

  各村委会,乡国土所、水利工作站、养路队等单位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报告网络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加强对台风、暴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专业监测网络。同时要密切监测网络,及时传递地质灾害防治指挥和险情灾情、汛情、气象等信息。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和个人,要广泛收集整理地质灾害预防预警的有关数据资料和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源的共享,不断提高监测质量。

  (二)预防预警

  1、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村委会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各村委会要组织编制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村委会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并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单位与责任人。乡中心校、养路队等部门应开展辖区内校舍、公路沿线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方案的编 制工作,纳入同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体系一并实施。

  2、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在汛期,各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凡逢台风暴雨时,按照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行双人值班,领导带班;当发生地质灾害时,要认真接听各地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并按规定 报告、转达、处理。

  3、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在汛期,各村委会,乡国土所和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巡查、监测和防范,发现灾情和险情要及时处理和报告。对已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要予以公告,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者釆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紧急时,应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4、崩塌、滑坡、高陡边坡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 白卡的发放。各村委会负责发放涉及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下称“防 灾明白卡”)和崩塌、滑坡、高陡边坡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下 称“避险明白卡”)发放到群众手中,以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各村委会会同乡民政办等部门对所选定的避险场所和避险路线进行安全性评估,确保避险场所和避险路线万无一失。

  5、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与防御措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由强到弱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预警级别为一级、二级、三级时要进行预报。

  万全乡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由乡国土所根据上级要求进行预报预警,各村委会接到本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后,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将有关信息釆用短信等方式迅速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区域内的群众。区域内的群众应对照防灾明白卡、 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三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黄色预警)时,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各村委会及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雨情做好值班工作,按万全乡应急预案要求部署防灾工作。村委会防灾负责人应适时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 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一旦发现险情立即报告,乡应急指挥部及时釆取防灾避险措施。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二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橙色预警)时,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各村委会及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值班室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乡、 村防灾负责人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加强 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等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各村及时启动《群众转移预案》,根据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及时组织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内的群众转移避让。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一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红色预警)时,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大,各村委会及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并组织做好防灾救灾工作;乡人民政府应及时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抢 险救灾指挥系统,各村及时启动《群众转移预案》,并组织对其它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提前转移地灾隐患点、危险区、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山边河边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受威胁群众,派出应急小分队或者挂村干部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汛期地质灾害转移对象为: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山坡、边坡建筑物内居住的群众;易发生泥石流山沟及沟口(低洼)地带居住 的群众;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地带居住的群众;其他在汛期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地带居住的群众。

  (三)速报制度

  1、速报范围。发生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发生人员死亡和失踪的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2、速报时限。各村委会接到发生小型及其以上地质灾害和造成人员死亡和失踪的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乡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乡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速报乡人民政府。

  3、地质灾害报告的内容

  (1)速报内容。地质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引发因素、发展趋势和受威胁的人员与财产等,同时提出釆取的对策与措施。对发生的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内容,还应包括死亡、失踪和受伤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有新的变化时,必须及时续报。禁止隐瞒、谎报 或者接受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2) 应急调查报告。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应当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

  (四)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

  乡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要进一步深化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建设,努力达到:“四应有”、“四应知”、“四应会” 的基本要求。

  1、“十有”主要内容包括:有组织机构、防治经费、防灾规划、应急预案、防灾制度、宣传培训、气象预警预报、隐患点监测、监测手段或仪器、警示牌设置和信息传递等。

  2、村委会做到“四应有”:应有防治方案、群众转移预案;应有值班、监测、巡查、速报等制度;应有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有监测器具、通讯工具。

  3、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做到“四应知”:应知辖区隐患点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应知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办法;应知灾点监测时间和次数。

  4、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掌握“四应会”:应会识别地质灾害发生前兆;应会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 应会指导防灾和应急处置。

  五、应急响应

  各村委会及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万全乡突发地质灾害 应急预案》(下称《应急预案》)的要求,抓好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响应。

  灾情险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乡国土所要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迅速开展应急调查,迅速查明灾害类型、范围、规模、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加强监测,做好抢险救灾的技术指导工作。抢险救灾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抢救受灾人员与财产。其他有关部门应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及时做好抢险救灾的相关工作。必要时,可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釆取交通管制等措施。抢险救灾工作要切实做到防范有效、转移迅速、救治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防治方案》的实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以对国家和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谋划好、组织好、落实好。乡国土、建设、水利、交通、教育等有关部门及各村委会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责任制,密切配合,把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对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惩处。    乡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技术指导,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协助乡政府建立乡、村、灾点为主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值班 制度、灾情和险情速报制度,与水利、气象部门密切联系,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建设所要严格按规定实施山地建房的审批管理,指导住宅、校舍等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设。水利工作站要做好水库等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巡查、防治、抢险等,及时向县国土局通报洪水等有关防汛信息。养路队要做好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的巡查,对公路沿线地质灾害开展治理,保障交通干线的畅通。中心校要做好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校区地质灾害监测与防范,及时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师生员工防灾避险转移。各村委会为辖区灾害防治具体责任单位要抓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加强地质灾害发生前兆特征的巡回检查;对可能发生险情的,应当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同时向乡政府报告并告知乡国土所。其他单位按照各自 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指导,健全制度

  各村委会及乡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包括: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和群众转移预案制度、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地质灾害巡查制度、地质灾害监测制度、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地质灾害抢险施救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各项制度进行补充完善。

  (三)加强监督,强化监管

  各村委会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地质环境的管理,严格建 设项目的审核审批,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杜绝人为活动加剧引发地质灾害的行为。对违反规定,发生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培训,提高水平

  为普及地灾防治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地灾防灾意识,提高群测群防人员地灾防治水平,今年5月至9月将组织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村防灾协管员、受威胁村民户主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培训。主要以课堂教学、实地讲解的培训形式,使培训人员掌握地灾预兆、初级施救、应急转移、灾后回迁、搬迁重建、降险处理、工程治理等相关知识和规定,基层地灾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要点,以及地灾防治其他基础知识。

  (五)加大投入,防治并举

  各村委会及有关单位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投入,一手抓防控,一手抓治理。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要列入灾点所在乡、村财政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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