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21-00002 文号将政文〔2021〕4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1-12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21-00002
文号 将政文〔2021〕4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1-12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有效性 有效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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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0年,我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要求和省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积极谋划,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施和成效

  (一)严格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依法防控疫情。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县见事早、行动快,严格落实“四早”措施,因时因势调整防控策略,强化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防控,科学果断处置1例确诊病例,建设2家PCR实验室,提升核酸检测能力,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同时,在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科学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和学校复学复课,经济社会均保持稳定。二是提升行政效率。以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环节多、来回跑等痛点、堵点问题为导向,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县所有办理事项法定时限压缩比例86.5%,企业开办时间缩短到1个工作日内,压缩时间在全省靠前,不动产登记工作走在全市前列。探索推广“林票”制,解决了林业生产周期长、见效慢的矛盾,切实调动广大林农造林护林的积极性,全年发放林票2312.8万元,面积2.9万亩。三是改善生态环境。坚持铁腕执法,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省前列,空气质量和流域水环境质量排在全省前列。落实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8项。生态系统价值核算省级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有序推进。获评国家森林康养基地、中国天然氧吧,被列为全国森林资源经营试点县,打造“绿水青山”赢得“金山银山”经验做法获国务院通报表扬。四是管控各类风险。政府债务风险整体可控,限额内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以内。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房屋、道路、危化品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省市级信访积案全部化解,野生动物养殖场退养转产工作得到稳妥处置。全国“两会”等重大节点期间未出现越级上访现象,连续第五年获评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扫黑除恶成效明显,打掉涉黑犯罪组织1个,恶势力集团3个,恶势力团伙2个。加大现代刑侦科技手段的运用,成功破获“天空”跨境网络赌博案件和25年前“博物馆命案”。大力加强金融风险防控,不良贷款率连续4年处于全市较低水平。五是提升民生质量。坚持民生为本,民生事业累计投入17.2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建成杨时小学、上河洲幼儿园、桃源水库、纵七线梅花至玉华道路、霞客邑道、沙余线、积善大桥等一批民生工程,缓解了群众上学难、出行难、停车难、如厕难等问题。新增公益性岗位130个,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岗位145个,全县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2.75%。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政策全面落实,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取得新进展。通过加大教育投入和工作机制创新,中高考再创佳绩。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扎实推进,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打造一批健康休闲场所,投入1000多万元补齐医疗设施短板,妇产儿科大楼主体完工,启动建设卫生应急大楼。六是优化营商环境。以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为契机,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组织商务、发改、司法等部门对涉及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县一级涉权力制定法律规范性文件等进行了清理。由三明学院对我县营商环境进行了评估,提出优化建议50条,已健全完善30条。积极主动对接民营企业发展需求,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通过实施将商回归、以商招商等方式,民营经济进一步壮大。

  (二)大力提高政府决策水平。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着力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一是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都经过法制机构或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综合运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座谈会、公开听证会等方式,征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涉及专业技术的决策事项,积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决策内容。二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重大建设项目、重要文件除按《将乐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行研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外,均经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其他需由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涉法事项,会前均进行合法性审查,促进政府决策程序更加规范。全年共审查政府合同、协议20件,内容涉及土地征收补偿、招商引资、社会稳定等方面。继续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今年重新聘请了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县政府的法律顾问,县政府及县政府所属各部门均已聘请律师作为本单位的法律顾问。三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积极听取广大群众、利害关系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等的意见。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主动公开信息、作出解释说明,及时对征求的意见作出反馈。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管理。坚持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公布实施,要求县政府所属部门严格把好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关,从源头上保障合法有效。严格落实备案报告制度,定期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今年,共审查、修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29件,均及时向市政府及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和不正当竞争领域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信访复查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纠正和提出合法性建议3条。民法典颁布后,对涉及行政法律法规和行政机关履职情况进行了梳理,印发了《行政执法领域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指引》。五是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责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在全县范围内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公布的负面清单,放宽市场准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对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重点整治各种涉企乱收费现象,对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乱收费行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强化举报、查处和问责机制。加大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力度,清理证明事项3项。

  (三)全面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加大机构职责整合力度,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清晰合理确定政府及部门职责权限,形成精干高效的政府组织体系。根据《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八个配套文件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了乡镇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各乡镇都成立了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统筹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同时,以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为依托,实行“X+Y”综合执法模式。在完善执法机构设置的同时,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乡镇执法力量,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推行柔性执法清单,大力推进柔性执法。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印发了《将乐县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贯彻落实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落实“三项制度”的工作任务、责任单位、进度安排,同时将推行“三项制度”确定的任务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并建立督查情况通报制度。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普遍制定了本部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文件,有力促进了“三项制度”的落实。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平台的监督作用,常态化介入行政执法单位日常执法履职。对正在办理的进行筛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对可能涉嫌犯罪的,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相关犯罪线索给公安机关。发挥民事行政法律监督职能,积极运用诉前检察建议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措施,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强化部门间配合,以开展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周边食品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为契机,对学校周边副食品店进行全面摸排,筛查是否存在售卖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及无证售烟等情况,彻底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三是推进重点领域执法规范化。以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为抓手,在工作机制、应急预案、信息收集、人员管控、发展经济和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大力加强政府法治建设,先后出台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将乐县重点群众健康管理疫情处置方案》《重点群众健康管理疫情报告流程》等系列疫情防控文件,疫情进入防控常态化后,在企业复工复产、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方面依法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为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提供了保障。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切实维护好扶贫对象的合法权益,大力加强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阵地建设,积极打造“城区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方便群众就近就地申请法律援助。通过采取贫困村法律顾问全覆盖、贫困户法律援助能援必援等措施,大力提高贫困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和确保贫困户遇到法律问题或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及时将土地管理、扶贫救灾、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等重点领域情况进行公开,全县共制作获取信息2139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2068条。对政府常务会议等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均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强化县人大法律监督、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我县各行政机关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及时研究,积极办理。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7件、政协委员提案98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得到较好落实。支持和配合党委巡察组、纪委监察委派驻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审计机关完成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接受司法监督。对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进行处理。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采用抽查案卷和现场评查的方式对全县各执法单位的执法质量进行评查,共评查13个单位26个卷宗,现场调取了2个执法单位2019年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资料,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督促其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单位加大《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严格按照条例进行文明执法。

  (五)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县共接到行政复议案件申请13件,全部为本级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共受理12件,不予受理1件,办结8件,正在办理5件。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引导沟通,充分听取申请人意见建议,对行政复议决定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力争通过行政复议化解社会矛盾。提高行政应诉的思想认识,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有关规定,全县共参加行政应诉案件4件,其中县本级应诉2件,县直部门应诉2件。二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1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13个。大力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全县21个党群部门、22个政府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助残扶弱作用,今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8件,受援78人,认罪认罚69件。大力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宣传活动95场次。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全覆盖、全方位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一年来,建立行政调委会8个,调解民间纠纷1102件,全部成功调解,其中调处疑难复杂纠纷37件。三是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按照《信访条例》《福建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试行)》的规定,严格执行信访事项“路线图”,明确信访事项复查机构岗位职责,遵守信访事项复查程序,严格区分涉法涉诉事项和信访事项,并依规履行告知程序,积极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定途径解决诉求。今年共接收信访事项复查申请2件,依法受理2件,办结2件。开展信访复查程序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及时纠正和提供合法性建议3条。

  2020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全面建成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法治政府建设仍然任重道远。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整体规划力度不够,没有形成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二是法治意识有待提高,个别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把法治建设当成软任务,没有真正把法治意识贯穿工作全过程。三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加强,有些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四是法治工作力量有待加强,机构改革后,从事法制工作的人员偏少,法制审查等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不到位。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学习,全力形成法治共识。县委中心组和县政府党组把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及时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开展学习研讨,并结合将乐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采取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主题讲座、宣讲会等形式加强学习研讨,落实贯彻意见。全县各级各部门通过加强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法治建设共识,为法治建设打牢思想基础。

  (二)强化调研,科学制定工作措施。县委县政府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工作调研,着力解决制约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三)注重实效,全面提升法治水平。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安排部署法治建设有关工作,解决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将加强法治建设的要求列入年度乡镇和县直部门绩效管理的考评范围,各乡镇、各部门根据要求,每年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法治建设情况。大力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制度。大力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实施单位、追责程序。县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均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支持县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接受司法监督。对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进行处理。

  三、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2021年,我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新水平。

  (一)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意见》和《三明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责任分解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责任导向、结果导向,系统有序推进创建工作。抓好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有效发挥考核的杠杆和引领作用,突出考核结果运用,以考核促落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层层落实。

  (二)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严格规范重大决策行为,推动行政决策法治化。进一步理顺执法部门的权责关系,深化机构改革,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行政部门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从制度上保证公众参与到行政过程中来,推动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同步建设。

  (三)推进法治宣传深入开展。在全面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加强调研,科学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八五”普法工作。把法治宣传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进一步创新普法载体、形式和阵地,加大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法治宣传实效,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科学制定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调整优化考核流程,公平公正确定考核结果,使依法行政真正成为硬要求和硬约束。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柔性执法,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五)推进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将理论武装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突出公正执法,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抓好公正执法、纪律作风、职业道德教育,突出抓好公正执法。加强法制审核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工作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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