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9109-0120-2021-00026 | 文号 | 将财绩〔2021〕11号 |
发布机构 | 将乐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1-11-11 |
标题 | 将乐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扶贫基金绩效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9109-0120-2021-00026 | ||
文号 | 将财绩〔2021〕11号 | ||
发布机构 | 将乐县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1-11-11 | ||
标题 | 将乐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扶贫基金绩效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扶贫基金”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经研究,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你单位的“2020年度扶贫基金”开展专项支出绩效重点评价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及评价时间
本次评价2020年度扶贫基金,县级财政资金1910万元,于9月起查看现场及查阅内业资料(9月5日前按附件准备好相关材料)。
二、评价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扶贫基金”财政支出绩效重点评价工作,是提高“扶贫基金”财政资金投入效率的手段。你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此次绩效评价工作,并把此次绩效评价工作作为加强自身财务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良好契机。
(二)加强领导,确保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涉及面广、评价难度大,你单位应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定专人,全程负责,共同做好数据填报、审核的组织实施工作;同时要积极配合第三方中介机构,组织做好实地核查的各项配合工作等,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规范、有序、顺利进行。
附件:项目资料清单
将乐县财政局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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