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101-1520-2004-00131 文号将政函〔2004〕65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04-07-07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仁中心校建设学生住宿楼使用土地的函
内容概述

将乐县安仁中心校:
  你校《关于兴建学生住宿楼的请示》悉。经研究,同意你校在原使用土地范围内建设学生住宿楼,占地面积300平方米(具体用地范围详见规划图)。土地性质为行政划拨的国有土地,未经有权机关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出租、抵押、转让。希接文后到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具体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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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sm09101-1520-2004-00131
文号 将政函〔2004〕65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04-07-07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仁中心校建设学生住宿楼使用土地的函
内容概述

将乐县安仁中心校:
  你校《关于兴建学生住宿楼的请示》悉。经研究,同意你校在原使用土地范围内建设学生住宿楼,占地面积300平方米(具体用地范围详见规划图)。土地性质为行政划拨的国有土地,未经有权机关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出租、抵押、转让。希接文后到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具体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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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仁中心校建设学生住宿楼使用土地的函

发布时间:2008-04-22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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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将乐县安仁中心校:
  你校《关于兴建学生住宿楼的请示》悉。经研究,同意你校在原使用土地范围内建设学生住宿楼,占地面积300平方米(具体用地范围详见规划图)。土地性质为行政划拨的国有土地,未经有权机关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出租、抵押、转让。希接文后到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具体用地手续。


                           二〇〇四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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