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18-00006 文号将政函〔2018〕7号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8-01-23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口乡石先昌等9户村民建设住宅使用土地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18-00006
文号 将政函〔2018〕7号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8-01-23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口乡石先昌等9户村民建设住宅使用土地的批复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口乡石先昌等9户村民建设住宅使用土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01-29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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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南口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个人建房用地的请示》(南政〔20184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乡上仰村石先昌等5户使用村内空闲地建房,用地面积530.61平方米;南胜村谢仪荣户使用村内空闲地建房,用地面积80.0平方米;温坊村杨益旺等2户使用村内空闲地建房,用地面积199.32平方米;松岭村谢秀华户使用村内空闲地建房,用地面积56.2平方米。以上总用地面积866.13平方米,用途为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用地范围详见规划红线图,项目建设必须符合规划、环保、消防、卫生和地质灾害安全等要求。请收文后到县国土局办理用地手续。

    附件:南口乡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名单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18123

 

南口乡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名单 

序号

姓名

建房地址

面积(㎡)

规划许可证号

1

石先昌

上仰村

89.96

将南建村许(2017010

2

伍招旺

上仰村

119.96

将南建村许(2017002

3

谢八金

上仰村

100.80

将南建村许(2017003

4

谢天旺

上仰村

100.80

将南建村许(2017005

5

朱钦杜

上仰村

119.09

将南建村许(2016017

6

谢仪荣

南胜村

80.00

将南建村许(2017007

7

谢秀华

松岭村

56.20

将南建村许(2017008

8

杨益旺

温坊村

94.02

将南建村许(2017009

9

汤远荣

温坊村

105.3

将南建村许(2017006

合计

 

 

8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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