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20-00071 文号将政地〔2020〕42号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0-07-17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储将乐榕禹矿业有限公司所属的万安镇寺许村工业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20-00071
文号 将政地〔2020〕42号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0-07-17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储将乐榕禹矿业有限公司所属的万安镇寺许村工业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储将乐榕禹矿业有限公司所属的万安镇寺许村工业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8-06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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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储将乐榕禹矿业有限公司所属的万安镇寺许村工业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将自然资〔2020〕95号)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收储将乐榕禹矿业有限公司所属的万安镇寺许村003幢工业用地使用权,合计土地面积820平方米,地上建筑物面积2227.89平方米(具体范围详见原将乐榕禹矿业有限公司万安镇寺许村工业用地使用权收储红线图)。请你局收文后负责组织实施。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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