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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9100-0120-2024-00026 | 文号 | 将征预公告〔2024〕2号 |
发布机构 | 将乐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3-26 |
标题 | 将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9100-0120-2024-00026 | ||
文号 | 将征预公告〔2024〕2号 | ||
发布机构 | 将乐县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4-03-26 | ||
标题 | 将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
为实施将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年产20万吨新型轻合金材料研发生产项目二期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8.3455公顷
2.征地范围:东 其他林地、西 乔木林地、南 乔木林地、北 乔木林地。
具体位置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古镛镇文曲村 。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途为 工业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10日由古镛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并与被征地权属单位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含青苗、地面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年产20万吨新型轻合金材料研发生产项目二期用地规划红线图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6日
附件
年产20万吨新型轻合金材料研发生产项目二期用地规划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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