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0:47 | 来源:将乐政府办

  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并在将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angle.gov.cn)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将乐县政府办电子政务科联系(地址:将乐县府前路18号;邮编:353300;电话:0598-2269921;传真:0598—226600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依法依规细化公开内容,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全面落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2023年通过将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4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8条,规划计划类信息77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5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9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6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88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8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7条,其他类信息30条,主动公开及时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严格按照最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通过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进一步提升了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2023年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在法定时限内依法规范答复,未出现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没有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上级文件要求,重点对1999年1月1日以来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废止或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367件,继续有效135件,适时修改12件,并将具体文件目录通过网站公开,为公众查询提供便利。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建立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通过将乐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政府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信息,减少信息碎片化。同时,充分运用将乐政务微信公众号,积极推送政府信息,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二是制定统一的信息公开标准和指引,明确政府信息的分类、格式、更新频率等要求,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可读性。三是加强对政府机构经办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使其能够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五)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完善政府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对公开的各类信息实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二是定期通报信息公开情况,对公开的信息数量、种类、更新频率等指标进行季度通报,督促限期整改,并做好跟踪落实,公开情况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价。三是设立信息申诉渠道,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异议和申诉进行受理和处理,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保障公众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2

367

13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广泛。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够广泛,有些重要的政府决策、行政文件、公共企事业等信息没有全面公开,限制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公众参与度不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不高,很少有公众或社会组织积极关注、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并且有时信息公开缺乏互动、反馈机制,难以形成有效的信息共享和交流;三是规范性文件缺少解读且形式比较单一。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没有同步解读,解读方式主要以文字为主,而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图文、动画、H5等解读形式较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众的互动和参与度。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确保重点领域、重要信息得到及时公开,抓好就业、教育、养老、医疗等民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二是增加公众参与渠道。鼓励公众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意见和建议,通过专门的反馈机制和公众参与渠道,形成信息的双向流动;三是加强政策解读。通过访谈、网站、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向公众提供政策解读,制定详细的解读方案,确保政策解读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和合作,形成政策解读的整体性和协同性,确保政策解读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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