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
1.主体信息
2.案由
3.处罚依据
4.处罚结果
公开依据: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2.《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4.《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发布,第57号予以修改)
公开时限:执法决定信息在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对象:全社会
公开方式: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