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将乐县财政局《关于批复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全县中小学生体育训练竞赛,促进体育运动发展。为上级体校和运动队输送合格人才。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包括××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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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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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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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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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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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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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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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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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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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我单位的主要任务是:开展业余训练,积极组队参加市级各项比赛;做好选才工作,向市级输送更多优秀体育苗子。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我单位以体育总会为龙头,30支单项体育俱乐部(协会)为基础,先后举办了气排球赛、季度门球赛、第七届“金湖大院”杯男子篮球联赛、“七箭啤酒杯”乒乓球球王争霸赛、全县“金湖大院”杯趣味运动会、中国•将乐国际皮划艇马拉松公开赛暨中国体育彩票全国群众漂流大赛等赛事30余场。2016年,我县已向市体校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7名。运动员黄存光在“2016年全国皮划艇激流回旋春季冠军赛”中获男子单人皮划艇激流回旋赛金牌、在“2016年全国皮划艇激流回旋锦标赛”中获男子单人皮艇银牌;运动员余海杰在“2016年全国皮划艇激流回旋锦标赛”中获男子单人皮艇第六名;运动员周慧珍在“2016年全国少年跆拳道锦标赛”中获女子59kg项目金牌、在龙岩市永定区“土楼酿酒杯”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中获得女子丙组57kg铜牌;运动员余隆涛在“全省青少年帆船帆板锦标赛”中获得男子甲组第四名。在福建省“江滨国际杯”青少年举重锦标赛中,我县运动员饶秋婷获得女子丙组36kg抓举第三、挺举第二、总成绩第二,上官彤获得女子丙组32kg抓举第六、挺举第六、总成绩第六;水南中学高中女子足球队在“福建省青少年足球联赛暨中学生足球锦标赛”中夺得高中女子组季军。在“三明市少年儿童举重锦标赛暨中小学生举重联赛”中,我县举重队共获得16银牌,9个铜牌和团体第六名;在“三明市少年儿童篮球锦标赛暨中小学生篮球联赛”中,我县代表队获得高中组第五名、初中组第六名、小学组第五名;在“三明市少年儿童跆拳道锦标赛”中,我县跆拳道队共获得3金、3银、2铜和团体第六名;在“三明市少年儿童田径锦标赛暨中小学生田径联赛”中,我县田径队获9枚金牌、1枚银牌、2枚铜牌及团体总分第四名;在“三明市少年儿童足球锦标赛暨中小学生足球联赛”中,我县代表队分别获高中女组、初中男组组别亚军;在“三明市少儿游泳锦标赛”中,我县游泳队获得5金、2银、2铜和团体总分第五名。为了挑选优秀的体育苗子,争取获得更好的成绩。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年初结转和结余0.09万元,本年收入68.83万元,本年支出68.88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4万元。
(一)2016年收入68.8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85万元,增长1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8.8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6年支出68.8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98万元,增长1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68.8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8.95万元,公用支出9.93万元。
2.项目支出0.0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68.8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98万元,增长1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0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0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63万元,同比下降1.1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2.6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的工作检查、指导等公务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35批次、接待总人数335人。与上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1.13%,主要是: 按照标准接待,不铺张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