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将乐县财政局《关于批复将乐县经济作物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将乐县经济作物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落实全县果树、茶叶、食用菌等产业的发展政策和实施意见;协助做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拟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全县果树、茶叶、食用菌等作物结构优化调整规划、标准化规程、示范及基地建设规划。
(二)负责本站相关项目的编制、申报和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果树、茶叶、食用菌等作物新品种引试筛选和新技术的研究及引进、试验、示范、推广。
(三)负责上下单位对口衔接,组织实施上级单位安排的计划,检查指导下级单位的完成情况;负责完成中央、省、市、县(区)相关协作攻关课题;负责高产创建、农民技术培训和科技咨询工作。
(四)指导全县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技术协会的相关业务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将乐县经济作物管理中心系事业单位,隶属将乐县农业局,内设果树岗、茶叶岗、食用菌岗、蔬菜岗及花卉中草药岗,经费性质为财政核拨,人员编制15人,在职编制14人,,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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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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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经济作物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 |
15人 |
14人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将乐县经济作物管理中心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全省、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今年中央、省委、市委一号文件精神,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建设;深化农业农村改革,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一是改造提升特色优势产业。二是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三是继续扶持发展设施农业。四是推动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五是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六是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科技水平。
(二)完成农业部果品质量安全跟踪、抽检、送样及调查工作,以便探清我县果品生产过程中病虫害发生情况,以及农药残留风险隐患,及时规范我县果茶、食用菌生产环节,生产中尽量采用矿物、生物药剂,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增强发展动力活力。
一是推动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二是推动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三是培育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四)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是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二是着力推进产业就业扶贫。三是实施贫困人口技能培训工程。四是培育试点示范典型。五是抓好结对帮扶精准脱贫。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将乐县经济作物管理中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20.90万元,本年支出119.87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3万元。
(一)2016年收入120.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4.33万元,增长2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0.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6年支出119.8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3.3万元,增长24%,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19.8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5.83万元,公用支出4.04万元。
2.项目支出0.0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19.8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3.3万元,增长2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3万元,增长91%。其中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7.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1万元,增长13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了0.09万元,增长45%;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了0.03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2016年比例有调整。
(二)农林水支出97.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98万元,增长21%。其中农业支出97.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字增加16.98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资基数提高了。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了0.21万元,增长4.76%。其中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4.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了0.21万元,增长4.76%,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资比例提高了。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与上年持平。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0.94万元,与2015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相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94万元。与上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无增减变化。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0批次、接待总人数81人次。
经作部门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相关公开事项的补充说明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