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说明(以此为准)

来源:将乐市场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8-08-15 16:10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按照《关于批复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支撑机构建设规划;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振兴计划,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机制,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机制。

(三)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并发布相关信息。

(四)负责受理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以及相关的网络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参与拟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风险监测工作。

(六)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依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委托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督促检查县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七)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负责对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企业信息进行公示,组织对企业公示信息情况进行抽查。负责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八)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价格垄断行为除外)有关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九)负责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和违法广告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商标;组织申报并依法保护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组织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省、市、县质量振兴计划,负责名牌产品推荐工作,负责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编制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后处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和监督;受理产品质量申诉,按规定权限组织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负责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活动;负责实验室资质认定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管理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工作,负责企业产品标准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标准实施情况;按规定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计量管理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能源计量工作。

(十三)承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警和事故预防工作,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

(十四)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问题产品的召回和处置制度。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参与药品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参与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制定全县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十五)指导乡镇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六)作为县政府食盐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实施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相关政策法规;承担食盐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保障食盐质量安全;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县食盐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查处食盐违法案件,推进食盐信用体系建设。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包括1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5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财政拨款

 98

 88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方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按照省市局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为目标,着力突出监管和服务“两项职能”,全力保障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干部队伍“三大安全”,为建设繁荣和谐幸福革命老区经济强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围绕中心工作,各项考评指标名列前茅

一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市对县绩效考核指标运行管理工作,认真比对承接的指标数据,积极联系市直有关单位,确保在2017年度考评中晋级争先。

应对工业企业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不含食品)考核,牵头做好2016年度政府质量考核迎检工作,完成迎检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加强产商品抽查抽检工作,开展成品油市场、生产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等专项整治,开展企业工业产品省级质量监督抽查11批次,检出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为100%

应对食品药品安全满意率考核,我局按照主要指标一一落实到位,其中,推荐指导水南中学创建“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省级示范单位”;组织召开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负责人约谈培训会,规范学生家庭托餐“小饭桌”;持续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召开农村集体聚餐监管及流动厨师培训会2次,参会183人次;备案300人以下集体聚餐23场次,由协管员现场指导23场次。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建示范县方面,126日,顺利通过省上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考评验收组考评验收,总分高达98.5分,得到考评验收组的一致肯定。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分级评定,今年来共开展分级评定  家次。

应对营商环境指数考核,全面推进我县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进一步完善“互联网+企业登记”服务机制,实现审批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加快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即“一张网”)建设,召开全县“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归集与运用”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议,确保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归集工作进展顺利。目前,我县41个部门共归集涉企信息4015条。以“消费维权满意率”考核为抓手,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去年3月份开通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支持电脑、微信及手机APP多种投诉、举报途径,让消费者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17年来,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123151236512331系统和自行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咨询共计416件。其中投诉236件、举报件51件、咨询件129件。办结率为9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2万元。应对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任务指标工作,突出食品“四小”整治。对经营面积50平方米以下有固定场所的小餐饮店、小饮品店、小吃店进行分类管理,办理小餐饮登记证25本,县城小餐饮通过改造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178家,有效促进小餐饮规范管理,较好地完成创城各项任务。

(二)坚守安全底线,各类市场运行平稳有序

围绕做好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十九大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使全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市场等安全得到更好保障。

一是全面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巩固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成果,建成“县食品药品溯源系统监控指挥中心”,全县共有100家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单位纳入电子监管溯源管理。稳步推进食品药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和检查项目“全覆盖”工作,加快推进风险分级管理,共完成家食品生产企业、 家食品流通经营户、 家餐饮单位、196家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机构,90家药械经营企业,39家药械经营企业小微企业风险评定,完成率100%。开展流通环节水产品、农产品、腐竹、糕点和饼干等多项食品专项整治,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检查学校食堂家次。集中整治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质量安全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和疫苗等专项检查,共检查相关企业 家次,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当场责令改正。完成“两会”、“国际越野挑战赛”等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15次。

二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以迎接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巡查工作为契机,提高特种设备目标责任考核的四个工作成效指标完成率,做好设备的注册登记和定期检验工作,受理安装、维修事项告知48件, 设备138台,发放注册登记证175份,登记设备175台。对县域85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23份,排查安全隐患26处。开展电梯安全检查34家次,开展承压类特种设备专项检查42家次,开展景区观光车安全检查5次。

三是强化各类市场专项整治。今年来,共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62起,罚没款52.3万元。加大对假冒伪劣商品、广告违法、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等扰乱市场行为的查处力度。集中整治成品油市场秩序。抽检成品油13批次,不合格2批次,立案查处案件2件,没收无合法来源成品油29.97吨,罚款4.73万元。加强产食品抽查抽检工作,食用农产品抽样240批次,3批次不合格,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抽检38批次,10批次不合格,已责令停止销售,并立案查处。抽检供学校牛奶、面包5批次。评价性抽检138批次。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印发《全县企业年报信息和经营行为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联合检查组。今年来共分2次对71家抽查企业开展经营行为、公示信息、“1+X”专项督查等方面内容实施抽查,其中第二次联合人社局、统计局等单位对53家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抽查。

(三)优化营商环境,各类市场主体增速强劲

持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要求,服务“五比五晒”活动,出台了《将乐县市场监管局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十三条措施》,从优化工商登记审批事项、简化手续、缩短时限、实施重点项目特办制度等方面主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和落地。截止171231日,全县共有市场主体11039户,注册资本(金)151.06亿元。17年我县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958 户,新增注册资本(金)32.82亿元,完成17年初政府工作报告发展目标数的195.8%

一是深化企业“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建立县政府主导,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税务、发改、人社、统计、法制、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积极落实“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营造公平透明竞争的营商环境。

二是全面推行全程电子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省政府“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和省工商局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

三是积极服务企业创牌、商标培育工作。今年以来,新增商标45件。将乐县宝台山工艺厂和福建省将乐县圣水岩农林开发有限公司被新认定为市知名商标。强力推进“地标”规范使用、管理和宣传,我县申报的“栖山毛边纸”和“将乐红糖”两枚地理标志商标已被国家商标局受理,进入公告程序。引导将乐食用菌协会注册“将乐香菇”、“将乐竹荪”地理标志商标。坚持龙头带动,紧抓品牌创建,目前跟踪指导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各1项(聚氨酯硬泡保温复合板应用技术规则、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导则)。已兑现上年度创品牌奖励金共26万元。

(四)紧盯目标进度,打好“五比五晒”项目攻坚战

招商引资工作稳步开展,开展“一对一”引资项目跟踪服务,与福建省兴大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达成协议,指导其办理了营业执照及发改立项。生态农庄(两层)项目已建成,种植猕猴桃300亩,项目投产后可实现年收入3000余万元,转移劳动力100余人,现已投资1200余万元。与金阳光农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达成协议,指导办理营业执照,签订合同,完成300亩百香果种植,现已投资500余万元。除继续做好已开工的2个项目的跟踪服务外。目前,正谋划南阳星废旧轮胎综合利用等3个项目。工业攻坚项目进展良好。指导鸿燕化工纤维素酯生产项目,规范安装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并经监检。成功指导将乐贝诗特植物微粒化妆品及空气净化器生产项目企业申报《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完成8个化妆品产品备案。

(五)多措并举,扶贫攻坚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重新调整精准扶贫挂包帮扶责任人,对帮扶的20户建档贫困户(其中1户因病死亡)、1个贫困村全面实行“一对一”帮扶;二是组织局扶贫工作组16名帮扶责任人深入万安、铜岭、高坪等村,走访挂包贫困户20户,做好“两本手册”的填写完善工作,制订帮扶措施26条,落实扶贫资金41600元。三是采取提供发展生产资金、介绍外出打工、小额信贷入股光伏发电、发放培训、助学资金、争取异地搬迁政策扶持等措施,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四是真抓实干,为贫困村办实事。一年来,协调水利部门争取项目1个,计划投资20万元;积极为村财增收出谋划策,运用小额信贷入股光伏发电,福林贷与金森公司合作造林,投入帮扶资金5万元,发展温氏生态养殖大棚等促进村财增收,挂钩帮扶的高坪村村财稳中有升,有望摘掉贫困村帽子。

(六)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提升执行力和凝聚力。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党组成员的变动,适时调整工作分工,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明确了责任。坚决执行 “一岗双责”。全局上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抓落实良好的工作机制。

二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学习县委十三届二次、三次全体会议精神,撰写心得笔记,召开“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主题作风整治会,认真部署对照检查、整改落实等活动,进一步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和干部职工的精气神。 

三是狠抓效能建设,改进机关作风。认真抓好效能建设制度的落实,把效能督查常态化。全年开展效能督查8次,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坚决纠正“庸、散、懒、乱”等不良现象,机关作风有了明显改进。

四是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强化权力运行监控和风险防范。强化惩防体系和反腐倡廉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将乐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各项制度。完善法制监督制度,加强执法工作领导,规范各种执法行为,严把案件质量关。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审批支出,强化三公经费使用管理约束,坚决按照上级规定执行到位。理清权力和责任清单,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2017年,县局依法主动公开权力清单712条、责任清单4902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选好用好干部。2017年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要求,经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核,从全局优秀干部中选拔1名同志担任领导岗位,激发了广大干部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工作热情。

六是注重发挥班子的整体合力与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公信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问题,按照党组集体议事规则和机制,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使班子成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凝聚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形成和巩固了班子整体团结务实、协作共事的良好风气。抓好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教育和法制培训,加强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形成了团结向上、拼搏进取、扎实工作、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

2017年,计生、综治、精神文明创建、七五普法、工会等各项工作也都取得了新的发展。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84.48万元,本年收入1,635.77万元,本年支出1,559.09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1.16万元。

(一)2017年收入1,635.7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51.27万元,增长18.1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527.5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108.24万元。

(二)2017年支出1,559.0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08.91万元,增长15.4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443.0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05.66万元,公用支出137.35万元。

2.项目支出116.08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98.4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91.57万元,增长14.66%,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99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7.72万元,增长26.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2016年无此科目。

(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6.17万元,下降93.5%。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移至社保局发放。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6.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92万元,增长70.75%。主要原因是补缴2014年至2016年基本养老保险。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4.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5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去年无此科目,今年增加该科目。

(六)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7万元,增长256.6%,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1万元,增长12.65%,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 食品安全事务3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支出科目调整。

(九)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0.19万元,较去年减少67.81万元,减少86.93%,主要原因是支出科目调整。

(十)行政单位医疗37.89万元,较去年增加0.01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十一)事业单位医疗6.05万元,较去年增加6.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去年无此科目,今年增加该科目。

(十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9.85万元,较去年增加9.85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科目调整。

(十三)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26万元,较去年减少11万元,减少29.7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科目的调整。

(十四)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34.05万元,较去年增加18.1万元,增长113.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车补贴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4.3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83.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01.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8万元,同比增长-66.2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出国出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4.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0.00%-77.34%,主要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本局车辆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5.23万元。主要用于
主要用于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75批次、接待总人数525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43.76%,主要是:例行中央八项规定,发挥勤俭节约精神。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0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94.93%,主要是:部分科目有所调整,单位执法中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创优势品牌奖励经费

2、项目经费:26万。

3主要职能: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制定将乐县驰名商标培育品牌1-3年工作规划。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指导企业强化商标意识,加强商标注册、使用、管理、保护,运用商标品牌推动企业发展。大力宣传、指导各类企业走品牌建设之路,在商标注册、运用、管理、保护等环节深入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各项工作

4、项目立项情况。项目的实施依据:从2017年,县财政预算安排26万元,重点用于奖励创优势品牌企业。指导市场主体字号与商标名称同步申请,注册窗口在名称预核准、年检、变更登记等环节,向市场主体发放商标“三书”,不断完善和创新“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策略提示书”、“商标法律告知书”等指导制度,进一步扩大“三书”的指导面。现有商标502件,其中新增30件。新增市知名商标3件、省著名商标1件;推进商标富农,指导新申请涉农商标36件。本次获得创优势品牌奖励企业共4

5、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目标任务

一是建立商标梯队培育机制。以实力较强、知名度较高的著名商标企业为第一梯次,以有规模、有实力、发展势头强劲的知名商标企业为第二梯次,以有行业优势、有地方特色、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为第三梯次,按梯次重点抓好引导促进工作。

二是建立同步申请机制。指导市场主体字号与商标名称同步申请,注册窗口在名称预核准、年检、变更登记等环节,向市场主体发放商标“三书”,不断完善和创新“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策略提示书”、“商标法律告知书”等指导制度,进一步扩大“三书”的指导面。

三是建立企业信用体系。依托对经济户口的管理,对企业的商标使用、商标信用、驰、名商标称号使用等情况进行记录和监控,严格落实信用统计和信用公示,同时把获得驰、著、知名商标情况作为企业信用加分的重要依据,提高企业信用等级,提升企业社会诚信度和形象。

此外,对拥有驰、名商标且信用良好的企业,引导其尝试商标质押贷款并积极协调促成,支持企业采取商标专用权投资入股、质押融资、转让、许可使用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帮助企业筹集资金、扩大生产规模,实现高知名度商标的商业化运作,实现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

(二)根据文件要求财政预算拨款26万元,2017年资金全部到位。

(三)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2017年财政预算拨款26万元其中22万元全部发放至企业,剩余4万元作为业务经费弥补我局支出,主要用于广告宣传。

(四)项目财务管理状况:创优势品牌企业奖励金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收支情况由本局核算,资金使用情况符合要求,使用较规范。

(六)主要社会经济效益。对拥有驰、名商标且信用良好的企业,引导其尝试商标质押贷款并积极协调促成,支持企业采取商标专用权投资入股、质押融资、转让、许可使用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帮助企业筹集资金、扩大生产规模,实现高知名度商标的商业化运作,实现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

(七)项目管理制度。我局在局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了各岗位职责,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

6、存在问题:企业不够重视该项工作,以及我局对创优势品牌企业覆盖面不够广泛、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7

立足实际,以将乐地域特色、古文化传统为着力点,充分发挥较强的矿产品资源、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和极具潜力的旅游资源等资源优势,大力实施商标战略,打造自己的品牌经济。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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